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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6/4/18y4s.html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個人出租建物有營業行為,從明年起要做營業登記, 並課營業稅、營所稅。財政部自從公布個人從事賣屋很多,有營利行為, 要課營業稅之後,接獲很多檢舉,有很多個人以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 從事營利行為,也應該課營業稅。 財政部函詢各地區國稅局,經5區局回報研議後,昨天發布釋令, 規定自98年1月1日起,個人出租建物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營業登記, 課徵營業稅,否則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按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一、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之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 二、 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三、 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 財政部表示,個人以自有少數空置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收入,一般不會有設置店面、 辦公處所或招牌等情形,也不會僱用員工來經營。 換句話說,如果個人利用設置店面、辦公處所、招牌,或僱用人員來經營出租建物業務, 與一般個人出租餘屋行為已有不同,實屬一種營利行為,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不過考量部分經營出租建物之個人,原來就自行申報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因此,原來已經課徵綜合所得稅確定者,不會因為該項釋令發布而有所變動, 相對而言,原來已經被課徵營業稅確定的,也不會有所更動,這是基於安定性的考慮。 如果符合上述3項客觀且明確的要件規定,應自行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例如,大學附近很多名為「學苑」的租屋,就是營業行為,應辦理營業登記, 並自98年1月1日起申報繳納營業稅。 --- 哇靠... 那這樣租房子要繳稅,我們的房租該不會要漲吧... 無名大樓房租已經算夠貴了(電費也為啥這麼貴... 話說石頭要搬離無名(? 是因為電費太貴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4.28.241
arthur1213 :其實我也想搬 主要是因為隔音差 11/06 13:50
t10192001 :隔音差 你會被吵到嗎0.0? 11/06 13:53
t10192001 :話說我今年沒開冷氣 電費跟去年開冷氣一樣... 11/06 13:54
lavender717 :樓上跟我之前一樣 所以我後來就不管它一直開了 11/06 13:57
lavender717 :烏龜 妳是有聽到啥喘息聲嗎~>////<~ 11/06 13:58
arthur1213 :我是為了我以後的馬子考慮 11/06 14:13
lavender717 :那找一個不會叫的 11/06 14:16
arthur1213 :可惜再死魚 遇到我 都變娃娃魚了 11/06 14:22
zoo30223 :說到電費~我8409元~~~~~~~~~~~~~~~~~XD 11/06 15:41
lavender717 :8409是兩個月嗎= =? 11/06 15:48
zoo30223 :四個月又二十天!! 一度四點五元!! 這次我很節省了! 11/06 15:59
yifeifan := =.......一個月2千...檔我兩個月勒... 11/06 16:03
t10192001 :結果是為啥要搬走? 11/06 16:04
lavender717 :還是我最省 2個月400 XD 11/06 16:13
pslo :無名的各位我想問問看你們電費多少錢 11/06 16:31
FBLZA :我5950 11/06 18:47
arthur1213 :我7700窩都不知道我怎用的XD 11/06 23:54
arthur1213 :冷氣沒啥在開 冰箱也已經兩個月多沒開了 11/06 23:55
arthur1213 :睡覺會關機 這樣還7700 一整個我無言 11/06 23:56
muxiv : 還是我最省 2個月40 https://noxiv.com 04/29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