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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qazxsw0125 信箱] 作者: weedyc (猴子)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基本薪資、超時薪資、假日工作薪資 時間: Sun Jan 2 04:47:01 2011 【基本薪資】 ┌─────────────────────────────────────┐ │ 文章代碼(AID): #1Czfs03J (part-time) [ptt.cc] [新聞] 100年1月1日起 基本?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91230592.A.0D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3 Ptt幣 │ └─────────────────────────────────────┘ ● 104 m 112/02 weedyc □ [新聞] 100年1月1日起 基本工資時薪為98元 根據勞基法新制,基本工資已經調漲為每月 17880 元(每小時 98 元), 請各位雇主配合法制提高基本工資。:) 【超時薪資】 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 (每日暨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 存一年。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 (延長工作時間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法)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因應民國 100 年勞基法調漲基本工資,茲將每日各工作時數之最低總薪資列舉如下: 8 小時 → 784 元起。 98*8=784 9 小時 → 914.34 元起。 784+98*1*1.33=914.34 10 小時 → 1044.68 元起。 784+98*2*1.33=1044.68 11 小時 → 1207.36 元起。 1044.68+98*1*1.66=1207.36 12 小時 → 1370.04 元起。 1044.68+98*2*1.66=1370.04 超時薪資就是這樣累計計算,不要再說不會算/不知道/工作幾小時就發幾小時了。 【假日工作薪資】 詳細的法源依據及假日列舉請詳見下文: ┌─────────────────────────────────────┐ │ 文章代碼(AID): #1CrwZzl7 (part-time) [ptt.cc] [公告] 國定假日之出勤工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89201917.A.B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6 Ptt幣 │ └─────────────────────────────────────┘ ● 36 m 611/08 smart1988 □ [公告] 國定假日之出勤工資 該原文節錄: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最近會遇到的假日是春節,請各位雇主不要忘記要「加倍薪資」, 若非直接填寫加倍後的薪資,則請註明加倍發放,否則視為違法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3.224
larrywhy:太棒囉~ 01/07 01:52
※ 編輯: qazxsw0125 來自: 140.112.63.224 (01/07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