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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逢甲大學國貿系壘球社隊員賴易成,前年在校內練習打擊, 不慎甩棒擊中已通過警察專科學校招生初試的學弟吳炳寬,害吳左眼球破裂幾乎失 明,也喪失警專複試資格;吳依基層員警月薪四萬二千餘元,求償勞動力減損等共 一千二百餘萬元,但法官認為他未保持安全距離,也要負三成過失責任,判賴應賠 六百八十八萬餘元。 無妄之災 吳的律師許儱淳表示,吳為減輕家計,報考警專正期班,比錄取分數高出近一百分, 只要體檢通過,一定可以圓夢,卻突失去一隻眼睛,警察夢碎對他打擊很大;台中 地院法官問吳希望賠多少?他答:「不用給我錢,賠我一隻眼睛就好。」 「還沒畢業就負債」 賴的父母很無奈,父親苦笑說:「辛苦去讀書,惹出這麼大條的事,去學校運動做 啥?打個球賠好幾百萬元,兒子不是故意,沒畢業就負債這麼多,法官根本沒給生 存的空間。」父母也質疑,能不能當警察還不知道,怎麼能夠以警察月薪做為求償 標準? 判決指出,前年九月二十二日晚上,賴易成(二十四歲)在校區與隊員練習打擊, 當時,大一新生吳炳寬(二十歲)在左側約五公尺處,由隊員餵球做打擊練習,二 人中間無防護設施。 賴雖知一旁有人,揮球時手握的球棒卻不慎鬆脫擊中吳的左臉部,造成吳的左眼球 破裂,當時,吳已通過警專正期班考試,左眼視力喪失,讓他失去複試資格,無緣 擔任警察。 刑事判處三月徒刑 賴因甩棒過失,被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吳另提民事賠償,要求勞動減損金和 精神慰撫金;法院以吳的成績應可順利從警專畢業,判准依警員月薪計算損失,但 吳未保持七至八公尺的安全間距,須自負三成過失責任,而吳未控告學校,因此賴 要為自己的過失賠償六百八十八萬餘元。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81125/IssueID/20100323 ------------------------------------------------------------------------- 這種父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7.238
FCUsquanto:再打阿! 終於出事了吧! 03/23 10:13
ivesqfly:這篇新聞我看過好幾次了捏= = 03/23 10:14
※ 編輯: allpa5566 來自: 61.230.177.238 (03/23 10:24)
d9637568:國貿系畢業 一個月30K 6880K 要還299.3個月 共19.1年 03/23 10:31
MOTG:大學生不都22K? 03/23 10:33
d9637568:加上當兵1年8個月 平時開銷20K 保守估計要還59年 03/23 10:34
d9637568:賴同學加油 吳同學可以去國外作人工水晶體 重見光明 03/23 10:35
heart9:"法官根本沒給生存的空間"←這句是怎樣?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03/23 11:04
livtyler0828:要給啥生存空間?乾脆什麼都不用賠 不是更爽? 03/23 12:02
oldgu:警專畢業是一回事,考上警察又是一回事..賠償真奇怪 03/23 12:12
oldgu:以念警專時的每個月零用錢1萬5左右(1.5*24)還說的過去ˊˋ 03/23 12:17
shikilo:判多少都不為過吧...自己愛甩棒 03/23 12:28
ly4138:在耍帥阿 03/23 12:43
ly4138:7~8公尺的安全距離? 要看他在哪邊揮吧 03/23 12:47
a9501st:甩棒是故意??...有沒有球隊的願意出面一下 03/23 13:39
a9501st:開車撞死人都沒有賠這麼多 03/23 13:39
a9501st:請看宜蘭版18017...一隻眼睛居然比一條人命值錢 03/23 13:40
power0milk:練個打擊都能甩棒 真是太猛了 新生嗎? 03/23 13:41
matrtihewl:爽!!!話說打到後還在旁邊抽菸哩~屌的哩!! 03/23 13:42
ej3ru8cl6:練到甩棒,你憑什麼上場 03/23 13:47
kobe90294:我也曾經被球K到過......既然判決都出來了 那就照做吧 03/23 14:25
fightx:逢甲封球吧...又不是棒壘球名校... 03/23 14:54
proxmv:問他自己為什麼棒子飛出來阿! 又不是全壘打大賽.... 03/23 14:58
BJ5566:揮球時手握的球棒卻不(ㄍㄨˋ)慎(一ˋ)鬆脫擊中吳的左臉部 03/23 15:35
han90292:7~8公尺跟5~6公尺差多少反應時間?? 03/23 15:42
osunriceo:真不曉得練球不在場裡練一定要在場外,每次經過都很怕 03/23 16:06
osunriceo:有人經過也不停下來,繼續會自己的,哀... 03/23 16:07
F7520:打死人好像不用賠這麼多吧 03/23 16:31
forever541:過失傷害也要坐牢三個月= = 他真可憐 03/23 18:44
k654831:請問fightx是逢甲的嗎? 03/23 22:04
lackpace:封球啦!!!每次經過都要擔心受怕,講也講不聽!!!! 03/24 00:54
chin02:聽朋友說很多賴同學的事蹟,我這局外人看到這判決都覺得爽! 03/24 01:43
LoveMakeLove:甚麼事蹟 私信+1 03/24 09:13
australia34:樓上LML 03/24 10:12
ej3ru8cl6:不用封球吧,壘球挺好玩的阿,不過那裡真的不適合練習 03/24 11:04
ej3ru8cl6:話說最近工學院晚上也一堆人在練揮棒,沒球不知在練啥 03/24 11:06
jerry12386:練姿勢吧~ 03/24 17:14
kidlove:a9501st大是宜蘭人?一條人只賠40萬真的很誇張!!!太瞎!! 03/27 23:40
a9501st:我是...最近鄉長又出來喊冤了!!貪官阿 04/05 11:00
post01: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 06/30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