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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最近打算去綠島走一趟散散心 正打算訂船票中 只是前一陣子跟人家訂了件商品 沒想到是麻煩的來源...... 網路交易.留個姓名.手機.e-mail很正常對吧 原PO也想說反正是用網路交易.應該沒差 結果沒想到過幾天後.來的不只是商品 還有一堆的詐騙電話 白天也打.晚上也打.跟他說在忙還打到我手機快沒電 真的超煩人 之前聽說有不肖賣家把買家個資拿去轉賣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 不過也難說啦.畢竟原PO手機號碼用了十幾年 個資留過至少上千筆 雖然對於不信任的基本上依定不會留正確的個資 但天曉得可能是哪裡出差錯 想想其實還蠻危險的 如果約要賣東西的買家其實是想趁機搶劫 只要約在人少的地方面交 得手的機會就大增 就算約在警察局 沒人擔保你能平安離開警局幾百公尺 在自家都有可能被強盜幹掉了 見過面.沒人擔保你是安全的 說實話 會無好會.宴無好宴 談判就有機會變成消波塊 這種風險.大家還是小心一點 -- 補個逢甲點 之前上某法官的刑事訴訟法時有提過 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在無社會實益的爭端上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相對不起訴處分.即為微罪不舉 確實有避免"拿大砲打小鳥"的立法精神 此外.還有253之1的緩起訴處分可以用 就是讓大家不要天天上法院 不然法院天天都在開庭審某A罵某B腦殘.某C罵某D丁丁的官司 那乾脆讓法院跟7-11一樣開24小時算了.最好還每2000公尺一家分店 光是收訴訟的裁判費國家就賺死 然後法官還有送書.法官是好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44.1
alexsilvia:順應時事 ??= =Y 03/25 00:01
kira1121:傳票之亂 03/25 00:01
SchumacherW:跟學弟就能訂船票了呀.. 03/25 00:02
nan181:這篇文章大概要明早才有人會慢慢注意到XD 03/25 00:02
HONDA1023:37愧就能弟到2012的傳票了 @@ 老闆 我要訂10張!!! 03/25 00:03
HONDA1023: 訂 03/25 00:03
barry1027gg: 書 03/25 00:04
dwn90107:把船票看成"傳票" 03/25 00:04
asimon: 機 03/25 00:04
HONDA1023:我歪了 又錯了 .... "訂到" "船票" 來 ~~ 跟我念一次 03/25 00:05
Elonnng: "訂到" "傳票" 一起去郊遊 03/25 00:06
miracleOrz:好酸阿~~~ 03/25 00:07
FCUsquanto:版主有打算要揪團訂傳票嗎? 我要訂十張 03/25 00:11
smith93433: "訂到" "船票" 偵1偵9傻傻分不清楚 03/25 00:11
post01: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 06/30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