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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CBerkeley (ucberkeley)》之銘言: : ※ 引述《salmony (哈哈大笑苦行僧之旅SS1)》之銘言: : : 國安密帳 : : 起訴徐炳強15年 劉冠軍12年? 但他還在通緝中 : : 還有前國安局長的共犯資格 他已經去世 : : 誰來告訴我 : : 徐前會計長做錯什麼了? : : 他不過奉上級之命 : : 他是軍人 服從是天職 : : 真的要抓的是李登輝吧 蘇志誠 : : 劉泰英算哪跟蔥... : .................... : 不揪出最前面的你要怎麼抓更裡面的? : 如果你說李、蘇有罪 請提出證據 : 有罪無罪不是用嘴巴說的 : 如果從劉泰英扯出確切的證據起訴李或是蘇 : 那沒話說.. : 但是請先找出證據 : 全世界都知道台灣的政客和媒體很亂 亂七八糟什麼都亂說什麼都亂報 : 那你也要跟著亂相信一把嗎? : 事情沒有當事人承認 沒有證據 那就不要亂評斷 否則只會亂失了自己的準則。 證據是法律偵辦的第一要素 我完全同意 我看到那件新聞會那麼不爽是因為 舉個例子來說 今天一起擄人勒贖撕票案 警方費盡了千辛萬苦 好不容易抓到了那個擄人勒贖的時候負責看門把風的人 警方對於這遲來的正義感到高興 但是沒有人會覺得警方已經破案 為什麼??? 因為真正的幕後兇手沒有抓到! 今天的情況就好像這個把風的已經被抓去槍斃 而警方卻早已志得意滿的自以為破案 而放任那個兇手逍遙法外 今天的證據還不夠明顯嗎? 徐炳強 一個軍中的少將會計長 有權利決定這幾十億的資金流向嗎?????那是誰決定的呢???????? 如果他承認這是他自己做的決定 沒有人干涉他的話 那我無話可說 如果不是 那就等著看吧 我看要把這些台灣社會的大黑洞給抓進監牢裡還早的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