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CBerkeley (ucberkeley)》之銘言:
: ※ 引述《salmony (哈哈大笑苦行僧之旅SS1)》之銘言:
: : 國安密帳
: : 起訴徐炳強15年 劉冠軍12年? 但他還在通緝中
: : 還有前國安局長的共犯資格 他已經去世
: : 誰來告訴我
: : 徐前會計長做錯什麼了?
: : 他不過奉上級之命
: : 他是軍人 服從是天職
: : 真的要抓的是李登輝吧 蘇志誠
: : 劉泰英算哪跟蔥...
: ....................
: 不揪出最前面的你要怎麼抓更裡面的?
: 如果你說李、蘇有罪 請提出證據
: 有罪無罪不是用嘴巴說的
: 如果從劉泰英扯出確切的證據起訴李或是蘇
: 那沒話說..
: 但是請先找出證據
: 全世界都知道台灣的政客和媒體很亂 亂七八糟什麼都亂說什麼都亂報
: 那你也要跟著亂相信一把嗎?
: 事情沒有當事人承認 沒有證據 那就不要亂評斷 否則只會亂失了自己的準則。
證據是法律偵辦的第一要素 我完全同意
我看到那件新聞會那麼不爽是因為
舉個例子來說
今天一起擄人勒贖撕票案 警方費盡了千辛萬苦
好不容易抓到了那個擄人勒贖的時候負責看門把風的人
警方對於這遲來的正義感到高興 但是沒有人會覺得警方已經破案
為什麼???
因為真正的幕後兇手沒有抓到!
今天的情況就好像這個把風的已經被抓去槍斃
而警方卻早已志得意滿的自以為破案 而放任那個兇手逍遙法外
今天的證據還不夠明顯嗎?
徐炳強 一個軍中的少將會計長
有權利決定這幾十億的資金流向嗎?????那是誰決定的呢????????
如果他承認這是他自己做的決定 沒有人干涉他的話
那我無話可說
如果不是
那就等著看吧 我看要把這些台灣社會的大黑洞給抓進監牢裡還早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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