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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遲交學分費、語言實習費要罰錢了!!!
時間: Tue Sep 2 09:27:17 2003
經學校總務處出納組通知
學分費、語言實習費逾期未繳費罰則:
辦法:1、學分費、語言實習費等繳費期限為上課日期(含)起14天內
2、至繳費期限後一週內為補繳期間,並收取延遲繳費罰款200元,
超過補繳期限每延一日再加收罰款100元(即為300元、400元),
至一仟元為最高上限。
3、至當學期上課日期起兩個月仍尚未繳費者,將名單送課務組,以取消選修
該科學分資格。
罰款日期及金額如下:
10月7日~10月16日 200元
10月17日 300元
10月20日 400元
10月21日 500元
10月22日 600元
10月23日 700元
10月24日 800元
10月27日 900元
10月28日 1000元
11月18日 取消選課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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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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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校總務處出納組通知
學分費、語言實習費逾期未繳費罰則:
辦法:1、學分費、語言實習費等繳費期限為上課日期(含)起14天內
2、至繳費期限後一週內為補繳期間,並收取延遲繳費罰款200元,
超過補繳期限每延一日再加收罰款100元(即為300元、400元),
至一仟元為最高上限。
3、至當學期上課日期起兩個月仍尚未繳費者,將名單送課務組,以取消選修
該科學分資格。
罰款日期及金額如下:
10月7日~10月16日 200元
10月17日 300元
10月20日 400元
10月21日 500元
10月22日 600元
10月23日 700元
10月24日 800元
10月27日 900元
10月28日 1000元
11月18日 取消選課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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