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函告98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辦理時間
自98年12月28日至99年1月11日止,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說
明:
一、
申請地點: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
二、
相關辦法請至生輔組網頁 http://life.dsa.fju.edu.tw/ 查詢。
三、
申請網頁:http://smis.fju.edu.tw/freshman/login.aspx(學生資訊管理系統)
須先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含個人手機),才能進行學雜費減免申請,
申請表必須親自簽名。
四、
學雜費減免之補助款採審核通過後直接從學雜費繳費單中扣除,
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者請於99年2月5日後至台新銀行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補助款)
;並務必於99年2月19日前完成繳費。
五、
同時申請減免及就學貸款的同學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因為減免金額是不可貸款
的。
六、
凡依據各類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不得申請政府所提供其他教育補助費
,兩者僅能擇一辦理;另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亦不得再重複申請
;而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皆不包含於學雜費
減免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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