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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訴 人 hyn 原處分機關 FJU板 代 表 人 utahime(板主) 申訴人因發文違反FJU板板規,不服FJU板板主utahime劣文退回處分,提起申訴案。 本組判決如下: 【主文】 申訴駁回 【理由】 板主在板規執行上難免力有未逮,並非故意不為處理僅是有所疏漏,板主亦已承諾改善。 因此,並非板主判斷標準不一,板友應有詳閱板規的責任,絕不構成違規免罰之理由。 另外,板主指稱hyn板友有鑽漏洞之嫌,或許言重了些,但仍屬合理評論,組長將提醒其 往後用字稍加斟酌。 結論,本件申訴為無理由,依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大專院校申訴 案件處理流程及FJU板板規判決如主文。 本判決依站務公告規定劣文僅能申訴至小組層級,不得上訴。 輔仁大學群組組長 Jasy 2010年 6月22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