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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訴 人 hettie 原處分機關 FJU-ART91 代 表 人 msun(板主) 申訴人因發文違反FJU-ART91板板規,不服FJU-ART91板板主msun劣文退回處分,提起申訴 案。 本組判決如下: 【主文】 原劣文處分撤銷,請板主重新作適當處分。 【理由】 依據本站#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查FJU-ART91板並無制定板規,故劣文無效,應予撤銷。 結論,本件申訴為有理由,依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大專院校申訴 案件處理流程判決如主文。 註: 申訴人可附本判決書直接向帳號部申請消除劣文。 輔仁大學群組組長 Jasy 2011年 5月31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