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劣文處分撤銷,請板主重新作適當處分。
【理由】
依據本站#13eKiG_T (SYSOP) [ptt.cc] [公告] 劣文新規範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查FJU-ART91板並無制定板規,故劣文無效,應予撤銷。
結論,本件申訴為有理由,依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大專院校申訴
案件處理流程判決如主文。
註: 申訴人可附本判決書直接向帳號部申請消除劣文。
輔仁大學群組組長 Jasy
2011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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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0.161
申 訴 人 hettie
原處分機關 FJU-ART91
代 表 人 msun(板主)
申訴人因發文違反FJU-ART91板板規,不服FJU-ART91板板主msun劣文退回處分,提起申訴
案。
本組判決如下:
【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