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科目將於6月中旬公告至本校教務處網頁(http://www.academic.fju.edu.tw)。
2.請各開課單位確定開課後,第一期於96年6月6日(星期三)、第二期於96年7月11日(星期三)前填具暑期班開課表送交本處課務組各系所承辦人,以利上網公告暑期班選課事宜。
3.95學年度暑期班開班各開課單位受理學生登記及截止日期:
第一期:96年6月18日~22日(星期一~星期五)。
第二期:96年7月16日~19日(星期一~星期四)。
4.排課時間:
第一期自7月2日起,第二期自8月1日起,以每天〈例假日除外〉上午排課為原則。
※5.開班人數:
暑期班開班人數,以每班至少20人為原則,不足20人時,須修讀學生自願分擔20人之學分費總額,報經教務長同意後,始得開班。
6.繳費:
學生繳交學分費標準,根據92學年度第八次行政會議決議:採單一收費標準〈每學分1360元計算〉。【進修部暑期班依進修部收費標準收費】
7.轉介外校修讀:
〈一〉因學生登記人數不足而未能開班者,若有應屆畢業生或僑生須轉介他校修讀,可逕向各系所領取暑期班跨校選課申請表一式四聯,填妥申請表相關資料後,經各系所蓋章同意,按規定日期送交課務組續辦。
〈二〉外校未能如期開課,本校學生應將暑修相關資料撤回,俾利註銷修讀資料,如未辦理撤銷,該科以零分計算。
8.外校轉介本校修讀:
〈一〉辦理日期:
第一期:96年6月18日~22日〈星期一~星期五〉。
第二期:96年7月16日~19日〈星期一~星期四〉
【暑假作息週五、週六不上班】。
〈二〉外校學生參加本校暑期班課程者,應持學生證逕向各開課系所報名,至教務處課務組領取暑期班跨校選課申請表,並向總務處出納組繳納費用;繳費後將暑期班跨校選課申請表甲、丁聯送交本校課務組,乙聯繳回所就讀學校,丙聯由學生自行留存。
〈三〉註冊組於暑期班結束後,將成績單函寄各相關學校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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