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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律扶助法三讀通過。
時間: Fri Dec 26 21:56:33 2003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每年五億助貧訴訟
(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二十三日電)窮人上法院,沒錢聘請律師,造成司法不公平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明定設置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目標新台幣
一百億元;立法院也做成附帶決議,第一年起就要編足五億元經費,幫助低收入戶等弱勢
民眾,聘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代擬訴狀、進行刑事、民事訴訟。
司法訴訟涉及法律專業,一般民眾如果沒有律師幫忙,很難知道如何在法律上爭取應
有權益,法院受限於預算,只有以少數人力提供簡單法律諮詢,訴狀只能參考範本照抄,
法院公設辯護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品質也頗受外界質疑。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由政府編預算成立基金,幫助沒有錢、沒有能力請
律師的弱勢民眾打官司,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重點包括:
設置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一百億元,創立基金五億元,由主管機關於第一
個年度編足預算捐助。
法律扶助包括法律諮詢、調解、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或仲裁的代理或辯護、其
他法律事務上必要的服務及費用的扶助、其他經基金會決議的事項。
低收入戶等無資力的人、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選任辯護人或智能障礙未能
完全陳述未選任辯護人審判長認有選任辯護人或代理人必要等情形,都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申請人可向基金會各地分會提出申請。
基金會得約聘或指定律師擔任法律扶助工作,得委託適當的專業人士或機構擔任諮詢
工作。
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法律扶助基金除第一年由主管機關編列五億元,以後每年
連同民間捐款及主管機關捐助預算總數應維持五億元,在二十年內收足全部基金,第一年
維持費應編足五億元,以後視業務狀況增減。921223
司法院:法律扶助法通過 可提升台灣人權指標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三日電)司法院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通過法律扶
助法,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無資力者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受法律專業協助
的民眾必要協助,將可大幅提升台灣在國際人權保障的指標,也不致使司法革向富人傾斜
。
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扶助法,明定由司法院於二十年內編列預算新台幣一百億
元,成立基金會提供弱勢民眾必要服務,司法院指出,近年來因司法改革推動民事集中審
理制度及刑事交互詰問制度,都有賴兩造當事人參與,當事人之間的攻防即成公平審判基
礎,但訴訟制度具高度專業性,人民若無法律專業人士協助,恐難完整伸張自己的權益。
司法院表示,法律扶助法通過,提供扶助範圍廣泛,包括法律諮詢、調解、和解、法
律文件撰擬、訴訟或仲裁代理辯護及其他法律上必要的服務或費用扶助等,連刑事訴訟或
軍事審判中的偵查,民眾都可藉此獲得保障。
至於符合法律扶助要件的申請人資格,除無資力者,刑事訴訟法中強制辯護案件的被
告也包括在內,而為使律師善盡其社會責任,法律並課予律師擔任法律扶助義務,酬金採
基數制,由基金會給付。921223
申請法律扶助 最快也要半年後
【聯合新聞網分類新聞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司
法院將立即依法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運作扶助事宜,但因各法院還須成立分會,民眾
要申請扶助,最快也要半年以後。
司法院長翁岳生對法律扶助法能在本會期立法通過表示感謝,認為此法實施後,將公平保
障每一位人民的訴訟權益,不致向富人傾斜,也使我國的民主法治化再邁前一大步,得以
和國際人權保障接軌。
--
"Segui il tuo corso, e lascia dir le genti."
(走你自己的路,儘管讓人們說三道四吧!)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每年五億助貧訴訟
(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二十三日電)窮人上法院,沒錢聘請律師,造成司法不公平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明定設置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目標新台幣
一百億元;立法院也做成附帶決議,第一年起就要編足五億元經費,幫助低收入戶等弱勢
民眾,聘請律師提供法律諮詢、代擬訴狀、進行刑事、民事訴訟。
司法訴訟涉及法律專業,一般民眾如果沒有律師幫忙,很難知道如何在法律上爭取應
有權益,法院受限於預算,只有以少數人力提供簡單法律諮詢,訴狀只能參考範本照抄,
法院公設辯護人提供的法律服務品質也頗受外界質疑。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由政府編預算成立基金,幫助沒有錢、沒有能力請
律師的弱勢民眾打官司,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重點包括:
設置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金一百億元,創立基金五億元,由主管機關於第一
個年度編足預算捐助。
法律扶助包括法律諮詢、調解、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或仲裁的代理或辯護、其
他法律事務上必要的服務及費用的扶助、其他經基金會決議的事項。
低收入戶等無資力的人、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選任辯護人或智能障礙未能
完全陳述未選任辯護人審判長認有選任辯護人或代理人必要等情形,都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申請人可向基金會各地分會提出申請。
基金會得約聘或指定律師擔任法律扶助工作,得委託適當的專業人士或機構擔任諮詢
工作。
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法律扶助基金除第一年由主管機關編列五億元,以後每年
連同民間捐款及主管機關捐助預算總數應維持五億元,在二十年內收足全部基金,第一年
維持費應編足五億元,以後視業務狀況增減。921223
司法院:法律扶助法通過 可提升台灣人權指標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十三日電)司法院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立法院通過法律扶
助法,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無資力者或因其他原因而無法受法律專業協助
的民眾必要協助,將可大幅提升台灣在國際人權保障的指標,也不致使司法革向富人傾斜
。
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扶助法,明定由司法院於二十年內編列預算新台幣一百億
元,成立基金會提供弱勢民眾必要服務,司法院指出,近年來因司法改革推動民事集中審
理制度及刑事交互詰問制度,都有賴兩造當事人參與,當事人之間的攻防即成公平審判基
礎,但訴訟制度具高度專業性,人民若無法律專業人士協助,恐難完整伸張自己的權益。
司法院表示,法律扶助法通過,提供扶助範圍廣泛,包括法律諮詢、調解、和解、法
律文件撰擬、訴訟或仲裁代理辯護及其他法律上必要的服務或費用扶助等,連刑事訴訟或
軍事審判中的偵查,民眾都可藉此獲得保障。
至於符合法律扶助要件的申請人資格,除無資力者,刑事訴訟法中強制辯護案件的被
告也包括在內,而為使律師善盡其社會責任,法律並課予律師擔任法律扶助義務,酬金採
基數制,由基金會給付。921223
申請法律扶助 最快也要半年後
【聯合新聞網分類新聞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司
法院將立即依法成立「法律扶助基金會」運作扶助事宜,但因各法院還須成立分會,民眾
要申請扶助,最快也要半年以後。
司法院長翁岳生對法律扶助法能在本會期立法通過表示感謝,認為此法實施後,將公平保
障每一位人民的訴訟權益,不致向富人傾斜,也使我國的民主法治化再邁前一大步,得以
和國際人權保障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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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你自己的路,儘管讓人們說三道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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