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標題: Re: 剛剛聽到一個讓我很不爽的消息
時間: Thu Jan 29 23:05:18 2004
※ 引述《godoflaw (everything)》之銘言:
: 首先 要跟大家強調的有2點
: 1 我們簽訂的契約
: 是交通部觀光局89年5月4日觀業89字第09801號號函修正發布
: 關於這份契約 我想中立度應該是足夠
: 2 所謂的違約金嚴格來說不是陪給旅行社
: 而是賠給泰國的飯店和航空公司
: 當初我們所繳的3000 2000是機票的保證金 1000是飯店的保證金
: 所謂的保證金 一方面是向飯店 航空公司保證我們會這麼多人去
: 一方面是要對方能保證我們能有房間和機位ꤊ: 我想 關於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 接下來是違約金的部分
: 因為世衛尚未證實禽流感會透過人和人之間來擴大其傳染
: 觀光局也尚未如把泰國列入禁止前往的區域 <如sars時的東南亞>
: 消保會今天對禽流感能否成為解除理由 也有所保留
: 基於上述理由 .. 如果旅行社要向泰國飯店和航空解除
: 並不是第28條的"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 而是第27條的"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 而不去的同學 對於飯店 航空公司 因我方解除所造成的損害
: 就是所謂的違約金
: 換言之 那4410<27條的百分之30> 就是6天的飯店 和機票的賠償金
那問題是
如果3000塊就是酒店和機票的保證金了
也就是說他們已經得到實質上的利益
我們不去 那好 保證金就給他們收去了
那當然沒話說
飯店和航空公司的損失又何來之有
剛剛尚卿又打來跟我說旅行社的態度很差
媽的 我真的氣到了
明天還要一大早去跟他們談
天知道我吃了安眠藥之後早上會不會有意識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 引述《godoflaw (everything)》之銘言:
: 首先 要跟大家強調的有2點
: 1 我們簽訂的契約
: 是交通部觀光局89年5月4日觀業89字第09801號號函修正發布
: 關於這份契約 我想中立度應該是足夠
: 2 所謂的違約金嚴格來說不是陪給旅行社
: 而是賠給泰國的飯店和航空公司
: 當初我們所繳的3000 2000是機票的保證金 1000是飯店的保證金
: 所謂的保證金 一方面是向飯店 航空公司保證我們會這麼多人去
: 一方面是要對方能保證我們能有房間和機位ꤊ: 我想 關於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 接下來是違約金的部分
: 因為世衛尚未證實禽流感會透過人和人之間來擴大其傳染
: 觀光局也尚未如把泰國列入禁止前往的區域 <如sars時的東南亞>
: 消保會今天對禽流感能否成為解除理由 也有所保留
: 基於上述理由 .. 如果旅行社要向泰國飯店和航空解除
: 並不是第28條的"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 而是第27條的"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 而不去的同學 對於飯店 航空公司 因我方解除所造成的損害
: 就是所謂的違約金
: 換言之 那4410<27條的百分之30> 就是6天的飯店 和機票的賠償金
那問題是
如果3000塊就是酒店和機票的保證金了
也就是說他們已經得到實質上的利益
我們不去 那好 保證金就給他們收去了
那當然沒話說
飯店和航空公司的損失又何來之有
剛剛尚卿又打來跟我說旅行社的態度很差
媽的 我真的氣到了
明天還要一大早去跟他們談
天知道我吃了安眠藥之後早上會不會有意識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