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開的會
因為我電腦有點問題,所以今天才po
因為是系務會議
關於博士班或碩士班的瑣碎事項我就不多提了
大家有興趣可以跟我拿議程書面去看看
1.關於必修和輔系時間衝堂
系上也只能建議老師不要在那個時間開課,因為開課時間是老師所訂,
無法強制老師。
2.是否可以加簽?
加簽不是常態,原則上應該不允許,但是如果遇到衝堂,還是可以向系祕詢問。
3.英文學分
系上可以作為我們必修英文學分的有:法學英文.財經法律學系(財法)。
只要是以學習英文為目的的就可以,但是英美導或以英文授課的
法律相關課程是不行的,為了保險起見,如要修外系的課請跟系祕確定。
4.大四必修學分過多
整體來說是因為我們畢業必修學分過多,所以朝著減少畢業學分為目標,
今年新入學的學弟妹就減為136,一些必修也改為選修,只是很遺憾的
這項方案不適用於我們。
白話:還是一樣要修那麼多東西啦><
5.星期六上課
回答同1,也是只能建議老師而已。
6.大學聯考計分方式有變
改成國英數地歷均不加重計分,即改採原始總分。
7.讀書會
自本學期開始,擬將讀書會制度化,於每學期開始上課後,將各科讀書會時間.
研討地點.研究生姓名.及專屬領域在系辦公室公佈欄先公佈,讓各位同學知道
讀書會的各項訊息,並踴躍參與。
8.轉系生招生方式
系上態度擬嚴格淘汰學生,歡迎想念法律的同學轉系進來,因此將轉系的標準降低
以利吸收大量申請人數
(1)因此廢掉轉系考的科目,改由申請轉系生原就讀學系之成績擇優錄取,
但平均總成績不得低於75分。
(2)因各系評分標準高低不一,為公平起見,如某系報名人數較多時,則制定
對多錄取人數門檻。
(3)視實際報考情況,於有必要時,輔以口試方式決定錄取人選。
先試辦
這部分我個人有點不清楚,大家有興趣再去問吧!
9.申請本系雙主修條件(外系的人適用)
申請前任兩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八十分(含)或成績名次
在該班學生數前百分之二十以內。
即只要有任兩學期達到這個標準就ok啦!
10.學士班學生至進修部法律系選課
(1)限二年級以上重.補修必修科目而與本系兩組課程接衝堂者,始可至
進修部選課﹔且修習進修部之該科目名稱.學分數.時數.選別必須
和本系相同。
(2)進修部學分數少於日間部者,不論科目時數是否相同,均不得修習。
(3)進修部科目之學分數和本系相同但時數較少者,限大四學生(含延修生).
轉系生.轉學生.輔系生.雙修生方得選課。
以上
是特派記者蔡婷潔選擇性報導....
如果有興趣知道本系93學年度工作要點或碩士班規則.博士班規則的人,
可以向我借書面資料去看,這次開會心得是...起司蛋糕好吃!
還有...教授們開會和我們開班會差不了多少,尤其是選誰擔任什麼職位的
討論項目,好像國小由老師直接任命班長一樣,開會其實也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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