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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麻煩各組把自己報告的爭點 以及判決字號 PO再版上 以便大家準備 我們的判決是 92台上1399號判決 爭點:好像是袋地通行權的樣子 又涉及到所謂的爭點效 還有一事不再理原則 92台抗374號判決 爭點:民訴102條與105條的適用 反擔保的提供是否可以用有價證券 大致上是這樣 拜託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