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犯........
遺棄致死
哈
來亂的
刑法能討論的太多ㄌ ......
博大精深的科目
可是念起來很爽
幾百年沒翻林盃盃的...思緒卡卡 ~"~
分享方律師上課時的名言 :
刑法 ~~ 第一次看不懂 就先跳過 第2次回來就懂ㄌ
<小弟深有同感的點點頭>
接著他說 : 如果還是看不懂的話 那就.........
<全班屏氣凝神.....鴉雀無聲>
方: 那就跟國考無緣了 ....哈哈哈 開玩笑的拉
全班笑翻ㄌ ....
※ 引述《tercel ()》之銘言:
: 喔喔~別忘了284的過失傷害啊!
: 過失傷害的型態之一就是過失輕傷罪喔~
: 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屬告訴乃論罪(287)
: 不過連甘杯上課都說這條不重要...
: 車禍還會牽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類的吧
: ※ 引述《killpanda (...)》之銘言:
: : 輕傷罪構成要件 是故意沒錯吧
: : 過失不構成輕傷罪吧
: : 另外 車禍會牽涉到除了輕傷罪外
: : 還有蛇麼刑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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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士墨客 用一節一枝一梢一葉一筆一劃
揮毫將高風亮節人生態度全都寫下
提捺之間已做了文人雅士沉默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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