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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 遺棄致死 哈 來亂的 刑法能討論的太多ㄌ ...... 博大精深的科目 可是念起來很爽 幾百年沒翻林盃盃的...思緒卡卡 ~"~ 分享方律師上課時的名言 : 刑法 ~~ 第一次看不懂 就先跳過 第2次回來就懂ㄌ <小弟深有同感的點點頭> 接著他說 : 如果還是看不懂的話 那就......... <全班屏氣凝神.....鴉雀無聲> 方: 那就跟國考無緣了 ....哈哈哈 開玩笑的拉 全班笑翻ㄌ .... ※ 引述《tercel ()》之銘言: : 喔喔~別忘了284的過失傷害啊! : 過失傷害的型態之一就是過失輕傷罪喔~ : 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屬告訴乃論罪(287) : 不過連甘杯上課都說這條不重要... : 車禍還會牽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類的吧 : ※ 引述《killpanda (...)》之銘言: : : 輕傷罪構成要件 是故意沒錯吧 : : 過失不構成輕傷罪吧 : : 另外 車禍會牽涉到除了輕傷罪外 : : 還有蛇麼刑事責任呢 -- 隱士墨客 用一節一枝一梢一葉一筆一劃 揮毫將高風亮節人生態度全都寫下 提捺之間已做了文人雅士沉默的表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4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