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heros (123)
看板FJU-Laws91
標題Re: [公告] 星期三 1點30分 放電影
時間Mon Nov 8 20:02:06 2004
※ 引述《fishpeace (秀)》之銘言:
: 英美契的電影時間跟地點確定啦
: 時間:11月10號 星期三 1點30分
: (因為不知道片長 所以早點放 請大家務必準時!!)
: 地點:LM309
: 片名:造雨人
: 當天將由副班代為大家服務
http://www.1bits.com/doc/movies/movie22.shtml
在google上找到的
片長
135 mins (普遍級-劇情類)
也就是
2小時又15分鐘
需要再提早一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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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葛拉漢的小說改編,由柯波拉執導,麥特戴蒙主演的「造雨人」,深刻地控訴現代法
律社會所造成的不平等,以及法律與正義的背離,是喜好法律電影的網友不可錯過的佳片
。」
導演:法蘭西斯柯波拉(Francis Ford Coppola)
演員:麥特戴蒙(Matt Damon)
強沃特(Jon Voight)
克萊兒丹妮斯(Claire Danes)
米基洛克(Mickey Rourke)
丹尼狄維托(Danny DeVito)
◇ 葛里遜力作 + 柯波拉執導 + 麥特戴蒙的第一次◇
造雨人中文翻譯原著(智庫出版)
喜歡看電影小說的網友,相信對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並不陌生。如果你對這個人
絲毫沒有印象的話,我們只消提幾部電影,你大概就會有點概念。
他是一位法律小說家,也許可以這樣來說,他的書中所討論的主題,多半與法律有關。在
台灣可以看到改編自他小說的電影計有:「黑色豪門企業」、「終極證人」、「殺戮時刻
」、「終極審判」等等膾炙人口的電影。
上述的小說電影都具有這樣的特色:主角大多剛從法律系出來剛考上律師(似乎代表未受
現實法律污染的法律人)。此外,另一個特色為:男主角不止在為別人打官司而已,他自
己也涉入了法律的糾結中。這兩個特點都可以在「造雨人」這部電影中看到。
有意思的是這部電影的卡司陣容。「教父」的導演柯波拉所執導的,麥特戴蒙擔任男主角
(這是他第一次擔任男主角)。結合葛拉漢的劇本和這樣的卡司(參見連結
http://www.csie.nctu.edu.tw/~ccho/movies/1997/Rainmaker/),是否讓你有一探究竟
的衝動?
◇十分難纏的保險給付的官司◇
這部電影由兩個主題所交織構成。一個是與保險有關的官司,另一個則是涉及婚姻暴力的
問題。串起這兩個主題的核心人物為由麥特戴蒙所主演的魯迪這位律師。
魯迪(麥特戴蒙飾)是位甫從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可能未出身名校,再加上家庭的貧困,
使他「飢」不擇職,不得不先找個小律師事務所謀職求生。他來到由綽號「彪漢」(米基
洛克飾)的律師事務所,開始他的律師生涯。由於曼菲斯這個地方律師實在太多,大家搶
工作搶得不亦樂乎。好在他在大學打工時已有兩位客戶,其中一個牽涉到保險給付。他的
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官司,便從這裡開始。
相當諷刺的是,魯迪第一次進法庭時並沒有律師資格,還是他的對手杜曼作他宣誓的見證
人
他陷入並見識到大型法律事務所(Firm)惡形惡狀,也認識了法律人如何背離理念,成為社
會罪惡的幫凶。影片中以強沃特所飾演的里歐杜曼為代表,他是大型法律事務所的資深合
夥人,擅長各種商業訴訟。這裡可能需要先交待的是,什麼叫大型法律事務所?它具有什
麼樣的特徵?
大型法律事務所與大型商業財團的結合,誰能攖其鋒?(打不起的官司--商周出版)
大型法律事務所權力膨脹可以代替上帝的職位! 只要人類的原罪猶在,司法的善就面臨
考驗!
根據美國消費者之父拉夫‧奈德(Ralph Nader)在《打不起的官司》(No Contest)一書中
的說法,大型法律事務動輒上百人,有的還擁有五、六百人不等,處理各大跨國或國內大
型的企業。他們在與大企業結合之後,便喪失法律人應有的理念,成為名符其實的「魔鬼
代言人」(Devil's Advocate)(各位想像一下「魔鬼代言人」中情節,裡頭以一種更「隱
喻」或「魔幻」的方式來反省這個主題)。他們擅長運用各種訴訟手段和技巧,挾以強大
的權勢和金錢,使得一些小公司和個人無法打贏官司,形成大型企業在在司法制度上獨霸
一方的局面。
個人或小公司的致命點在於「不耐久拖」。不僅是時間上不允許,金錢上也承受不了。先
不說美國訴訟高額的費用,光是台灣的訴訟就不是一般平民老百姓受得了的。請律師寫個
狀子多少錢?請律師出庭要多少?如果該案牽涉不大,可能花費還可以忍受。但如果你要
告的是環境污染(可參見「法網邊緣」(A Civil Action))問題,你是否還得花事前搜證的
錢,這一般人花得起嗎?
魯迪要告的大型保險公司為葛班保險公司。該惡質的公司,專門找貧民區的居民下手。說
服他們投保,收取他們的辛苦錢,然後真的發生事時,卻又以各種法律手段來拒絕給付。
換言之,他們寧願把錢花在請「一群」律師上,也不願付給保戶。
唐尼瑞(左)患有血癌,在簽下委託書時,常血流不止!等不到勝訴賠償,他早已離開人
世。
保險的目的在於「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當「萬一」的卮運發生時,保險公司又拒絕給
付,這時的你,該怎麼辦?這部片子很寫實地將該法律現實呈現出來。沒有保險給付的人
在還沒等到看到勝訴時便已活活「病死」;諷刺的是,就算後來勝訴了,對方宣告破產,
也是一毛錢都拿不到。
如果古人曾講「千金之子,不死於市」的話有道理,那麼,「無金之子,必死無疑」就不
必大驚小怪了。
◇幾乎無解的婚姻暴力◇
葛拉漢的小說,習慣讓主角自己也深陷於法律問題中,以此來帶動整個故事的張力。依個
人的見解,他似乎想凸顯這樣的事實:他所描寫的律師是位有血有肉的人。也正因為自己
深陷於法律的糾紛中,他才會有將心比心,同情弱者和伸張正義的決心。魯迪正好是這種
古道熱腸的人。
一面進行保險的官司,彪漢為了搶拉客戶,閒暇之餘,還派魯迪到醫院拉客戶。凱麗就在
這情境下認識的。
她是位典型的婚姻暴力下的犧牲品。無親無故,很早就下嫁。但遇人不淑,老公脾氣暴燥
不定,用棒球棍把她打得遍體鱗傷。
兩人剛認識時,凱麗才被一陣毒打送醫;她問魯迪:
「你要成為那一種律師?幫殺人凶手辯謢,甚至幫打老婆的男人辯護的那種?」
魯迪無言以對,但心裡暗下決心,要幫她到底!
看著鼻青臉腫的凱麗,他從原先的拉生意轉成同情,再由同情轉成一種曖昧的情愫。對魯
迪來說,要和她在一起的方法就是勸她離開。但是恐懼始終讓凱麗怯步,心想對方可能是
太愛她才會表現這樣,下次應該就不會了(這是自欺欺之說,其實她怕他的恐嚇,如果她
敢離開,就給她死)。心理學家曾指出,暴力行為發生是有階段循環性的,剛開始是「引
發期」,再來則「暴力」產生,暴力過後,會有一段「密月期」。當然,「密月期」後就
又故態復萌了。
魯迪看了相當不忍,卻也愛莫能助。直到有一天凱麗的朋友向他求助,他才真正介入這個
事件。陪凱麗回家拿東西時,卻巧遇她先生,一番爭鬥後失手殺了她先生………
◇ 極富「人味」的法律電影◇
和朋友聊到這部電影,好像大家都有共同的觀點,覺得這部片子的法律辯論並沒有想像中
的那般精彩,甚至還有點悶。相較於「黑色豪門企業」、「殺戮時刻」其他電影,這部片
的確少了一種令人屏息的緊張刺激感。
但是在仔細看過幾次後,卻發現該片卻有另外一種魅力在。
在殘酷無情的法律社會中,我們眼睜睜看個一個血癌患者因領不到保險給付而坐以待斃。
這和看一個人活活餓死是沒有什麼兩樣,正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古今皆然。
同樣地,在婚姻暴力中,傳統上都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法不入家門」,我們只能
眼睜睜地看著一個人差點被打死,卻只能說愛莫能助。
法律存在的目的,在某種意義上,是為了實現社會的正義,幫助平民抵抗不法的暴力。暴
力存在的形式有很多種,這部片裡頭描述到兩種:抽象的暴力與肢體上的暴力。前者是以
法律的方式偽裝,後者則直接赤裸裸地以傷害出現。當法律與暴力結合,棄人於不顧時,
無助的一般人難道只有待宰的命運?
魯迪這位律師,不見得能以「大英雄」或「救世主」的姿態解決什麼大問題,相對來說,
反而更真實地反映出現實法律的殘酷。而他在法庭辯論上捉襟見肘,也精準地對照出精熟
法律辯論技巧的大型法律事務所律師的橫行霸道,以及隱藏在法律社會中殘酷的不平等。
一位智者曾說過:「一個合理平等的社會,富人不該有錢到可以買他人為奴,窮人不至於
窮到賣自己為奴。」回想一下我們現代社會,富人雖然不能隨便買他人為奴,卻可以任意
玩弄法律來置他人於死地;而窮人連想賣自己為奴以求活命的機會都沒有,只能慢慢地等
死。這樣的法律社會真的有比以前更文明、更進步嗎?相信在看完這部電影後,你會有你
自己的答案。
◇參考資料 ◇
約翰葛里遜著,《造雨人》,台北,智庫文化出版公司,1995。
拉夫奈德&衛理斯史密斯著,《打不起的官司》,台北,商周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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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ysheros 來自: 220.136.78.27 (11/0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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