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nyisagay (公主 請接招)
看板FJU-Laws91
標題Re: 期末考週要上課的規定
時間Sun Jan 16 02:37:53 2005
※ 引述《deenband (Mr.菊)》之銘言:
: ※ 引述《breakthrough (MRT)》之銘言:
: : 學校發的這個函真的很機車
: : 我在想如果是我們系上的老師根本不會有人要去理這樣的垃圾
: : 但是....我的通識老師....真的.....很老實
: : 縱使我的通識已經考完了
: : 他為了要遵守學校的那個東西
: : 竟然說
: : 同學我們下個星期五還是照樣要上課......我們來檢討一下考卷。
: : 暈倒!有聽過通識要檢討考卷的嗎!(好想死喔!)
: 我的通識老師就比較酷
: 當有人問他下禮拜五要不要繼續上的時候
: 只見他揮手帥氣大聲的說
: "不用"
: "我的不用"
我的通識要交三篇報告 再加上出席率夠的話
上個禮拜就算是最後一堂課了
今天下午
我的通識老師打電話給我 要我下禮拜記得去考試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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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7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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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eakthrough:PO錯邊!眼睛花花的 220.135.21.214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