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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2/開卷周報 2006/09/30 苦海無邊的司法巨塔 【吳志光(輔大法律系副教授)】   司法無邊 作者:江元慶 出版:霍克文化公司 定價:350元 類別:法律   「我看到三名老人繼續泅於司法之河,…河的兩岸,一岸是檢察,另岸是審判;三名 老人不是不上岸,是岸上的人,讓他們上不了岸。」    ~《司法無邊》結語   「遲來的正義便是拒絕正義」(Right delayed is right denied )這句古老的法諺 ,特別能夠反映我國司法實務上長久以來訴訟拖延的積弊。訴訟當事人苦於「訟累」、法 官案牘勞形,蔚為常態。或許沒打過官司的人很難體會什麼是訟累,但訟累足以改變當事 人的一生,同時也讓司法人員付出極大的代價。資深記者江元慶的《司法無邊》,正是描 寫苛政猛於虎的訟累,面對書中3名七旬老者流浪法庭27 年的司法悲劇,實在很難不令人 掩卷長歎。   1979年,第一銀行爆發押匯弊案,3名主管遭到收押禁見,從此開始了在司法巨塔中 的無邊苦海。2005年底,最高法院第12次發回更審後,高等法院首度改判無罪,但檢察官 隨後提出的上訴,使得這件已締造台灣司法史上審判期間紀錄的刑事案件,終究還是沒完 沒了。   然而本書的故事不只如此,3名七旬老者流浪法庭27年並非個案,書中尚列表蒐集了 1966年至2005年間,台灣司法刑事審判逾10年才定讞、甚或尚未定讞的案子,共計31件。 或許這個數目與一年上百萬湧進法院的案件相較不算什麼,但對當事人而言,在司法巨塔 中無法脫身的痛苦,國家不能視若無睹。作者特別在封面呼籲當局:「司法應有合理的審 判期限!逾期審判應該國家賠償!」這句話是其來有自,並非空穴來風。    因司法訴訟程序拖延而導致訟累,絕非我國特有的現象,各國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加 以規範者不乏其例,若謂人民免於訟累已成為普世人權亦不為過。訟累如何認定,歐洲人 權法院已發展出一套審查標準,一旦被認定國家造成人民的訟累,依歐洲人權公約的精神 ,通常國家即應負起損害賠償之責任。而歐洲人權法院在歷來判決中反覆強調國家有義務 改革司法制度,使人民免於訟累。故舉凡承審法官頻繁異動、遲延宣示及送達裁判書等、 法官人數不足、法院長期負擔過重,原則上均不得作為國家免責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國 家亦不得以立法者對司法制度改革的「不作為」,作為卸責的理由。而這些正是台灣司法 的問題,也是本書的重點所在。作者對於這些司法積弊的掌握及分析能力,十分令人感佩 ,而書中對於一些法官案牘勞形、苦於訟累亦有為之動容的真實描述。   台灣近年來的司法改革,對於減少人民的訟累,多少已提供一定的助益,但仍有不少 必須努力的空間。但誠如書中所指出的,造成訟累的原因猶如希臘神話「戈第亞結」,「 人」與「制度」的問題緊緊糾結著,不可能有立竿見影的解決方案,任何解決方案都是牽 一髮動全身。訟累的問題恐怕很難杜絕。而對苦於訟累的人民建立國家賠償制度,雖無法 取代被拒絕的遲來正義,但卻是國家對於「司法失職」後起碼應負的責任。 -- ◎ 優雅 ◎ 俯仰無愧 ◎ 清心寡欲 ◎ 聞過而喜 有則能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65.39 ※ 編輯: kungfu 來自: 59.112.165.39 (10/02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