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kory (Hard Luck Kikory)》之銘言:
: ※ 引述《atsaistar (我也邁入19歲啦)》之銘言:
: : 在新聞上看到他被拉來拉去
: : 哭喊我不要回去
: : 真的讓人很傷心耶
: : 可是法律又這樣規定
: : 唉
: : 真的不知該說什麼
: 本來就沒理由讓他留在台灣
: 小孩子吃得好住得好當然比較想留下來
: 但這樣於情理法都說不過去
: 吳火眼的行為不只是嚴重藐視司法
: 更讓台灣在南美的形象受損
: 沒有叫吳家對此付出代價
: 已經是很慈善了
沒錯我贊成你的看法,吳家還在電視上高喊人權
可是人權應在法治的規定內
不然監獄的受刑人,大可告政府妨害自由
台灣有些地方實太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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