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ngfu:慘了啊啊啊啊啊 完全給他忘記 (暈...) 04/03 20:06
推 minimind:菜菜要記得做題目哦 哈 04/03 23:13
推 superboss:份數不夠媽 抱歉阿 張大師只叫我印120份 結果他只給 04/03 23:12
→ minimind:學長… 你不是評論人嗎? 04/03 23:13
→ superboss:了我一張28.1元的影印卡 多少錢就辦多少事 只印了116份 04/03 23:13
→ superboss:造成不便抱歉了 04/03 23:15
推 minimind:28.1元可以印116份哦? 04/03 23:20
推 dnoteb:參加人僅須具狀即可參加,且並未如訴訟代理人依§69-2須每 04/03 23:34
→ dnoteb:每審級具狀,故應解為一經參加,每審級皆生參加之效力, 04/03 23:35
→ dnoteb:縱其二審未為參加,亦不妨礙其參加人之地位, 04/03 23:36
推 dnoteb:剩的我忘了- -~知道的煩請賜教告知 感恩@@ 04/03 23:38
推 givenchy830:好想知道答案喔 嗚 04/04 01:05
推 dnoteb:哦~~~睡個覺又想到了... 04/04 06:33
→ dnoteb:依§466 上訴第三審須要150萬以上~係爭訴訟僅一百萬 04/04 06:33
→ dnoteb:除有§ 469之當然違背法令事由或469之一的許可上訴~否則 04/04 06:34
→ dnoteb:不許上訴第三審,此時參加人未參加二審,法院未列為參加人 04/04 06:36
→ dnoteb:並不構成判決當然違背法另,故應不許上訴第三審。 04/04 06:37
→ dnoteb:以上是純參考@@ 有錯請指導 感恩 04/04 06:38
推 kungfu:是呀 評論人不也要對題目有了解才行嗎 @.@ 04/04 08:03
→ kungfu:上面推文那麼緊張 是因我糊塗 記成這禮拜三就要上課 Orz 04/04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