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九十三年元月
教師:黃宏全
考題:
<一>有關人格權的保護,我國民法總則有如何之規定?請說明之 (三十三分)
<二>何謂負擔行為?何謂處分行為?兩者有何不同之點?請說明之 (三十三分)
<三>法人是否在其目的事業範圍內,始有權利能力?
學說上有不同見解,請附理由,說明你對此問題之看法.
註: 准參閱六法全書
敬祝寒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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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熟代表不能說想說的話 不能喜歡自己所愛 不能做自己 那我寧願永遠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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