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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修正案通過 大學生可直攻博士學位 記者許昌平/報導 為因應全球化競爭與衝擊,提升大學整體競爭力,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大學法」修正案,將落實教授治校精神,公立大學校長改採一階段遴選,另外也放寬校長資格,未來外國人也可以擔任校長,學位頒發也增加學程學位,以及大學生可以不修碩士,直攻博士學位。 過去公立大學的校長產生方式,是採取兩階段遴選,在校內遴選委員會選出名單後,再送交教育部圈選,不過,在新法通過後,將落實教授治校精神,改為各公立大學自行組成遴選委員會公開徵求選出校長,再由教育部、各地方政府聘用;各私立大學由董事會組遴選委員會遴選,再報教育部聘用。 為使公立大學校長遴選符合公開、公正、透明,修正條文也明訂遴選委員會應由學校代表、校友或社會公正人士各占五分之二比例,其餘五分之一委員由教育部或各地方政府遴派代表出任,遴選委員會應在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組成。 另外,過去曾有大學擬聘請外國或具雙重國籍學術界人士擔任校長、院長、系所主任,但都受限於就業服務法、國籍法等規定,無法施行,但新大學法明訂各大學可聘請符合資格外國人士出任校長及學術主管職務,排除就服法、國籍法及私立學校法規定。 其他通過條文還包括大學得跨校組成大學系統或成立研究中心;大學得擬訂合併計畫;學位頒發也增加學程學位,像是目前各大學有許多學校學生在修教育學程,但只是頒給教育學分,未來將可以授予學位;大學學士在學成績優異,也得申請不經碩士學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 【2005/12/14 民生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060966.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66.58
FantasyNova:這是理工方面的吧 12/15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