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學法》修讀學分、學位更彈性
大學法修正案通過,大學生跨系所、跨校修學分,更為方便。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林麗雪/報導】
新通過的「大學法」修正案,開放大學生可以同時修習國內外學位;大幅增加學生出席校務會議的比例,規定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的十分之一。對此修正方向,台大校長李嗣涔表示,台大將配合儘速修訂台大教務專則及校務會議等。
此次大學法修正也大幅放寬大學生修讀輔系、雙主修等規定,目前大學生只能在本校修習輔系、雙主修、學程等,新修正的大學法,則開放大學生可以到外校修輔系、雙主修、學程等,政治大學校長鄭瑞城指出,政大與台北藝大現在已開放學校互選課程,互補兩校課程差異,大學法修正通過後,兩所學校將很快地進一步合作,開放學生互相到對方學校,修讀輔系、修主雙。
國內大學持續推動校際合作,例如陽明、交通、清華及中央等四所學校組成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台大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合作,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認為,大學法大幅放寬大學生到他校修讀輔系或雙主修的規定後,一方面可以讓有意願學習的學生,有更多的選擇機會,另一方面也能讓大學互相競爭。
對於開放大學生可以同時修習國內外學位,陳德華說明,推動國際交流合作是目前我國重要的高等教育政策,考量漸多國內大學生在大二、大三階段,到外國學校交換學生,若學生可以同時修習國內外學位,能提高大學肄業生到外國大學念書的意願。
國內多數大學鼓勵學生前往外國的姐妹學校交換學生,期限大多為一學期到一學年,各校承認學生在外國姐妹大學所修習的學分,但因期限過短,無法同時修習國內外的學位,部分大學表示,會修改相關教務專則,讓學生可以同時修習國內外學位,若學生成績優異,短則五年,可以同時拿到國內外大學學位。
考量產業需求變化,大學目前系所招生往往無法因應用人市場,頗多大學紛設立半導體、生物科技等學程,此次大學法修正,開放大學頒發學程學位,大學認為,將逐漸打破系所招生的模式,愈來愈多學校採取大一、大二不分系,讓學生修讀系所或學程學位更有彈性。
現行大學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往往只有學生會長等極少數人列席,教育部因應大學生代表的建議及共識,首度在大學法明定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的比例,且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的十分之一。李嗣涔認為,學生為受教主體,校務會議既是討論學校重要事務,宜納入學生代表的意見,大學校長一階段遴選委員會中,學生代表比例問題也可以進一步討論。
【2005/12/14 民生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060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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