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hchien:XD~ 04/30 20:35
不知道大家應該是拿到老師的紙本,或者已經從網站下載了
http://fju.lawbank.com.tw/room-download.asp?tid=271&uid=2720
民事訴訟法作業95下 班級:輔仁大學法學三 出題者:陳啟垂
作業格式:A4紙,電腦橫式列印,12-14號字體,並標頁碼;三至五人合作一份
作業,多一人或少一人扣減原始分數三分,依此類推。未依指定格式作業者,酌情予以扣
分;不正當作業者,評定不及格為原則。
封 面:標明民事訴詐法作業(上):班級、姓名、學號(中);繳交年月日(下)。
第1頁:案件事實、問題(可用本題目紙的影印)。
第2頁:從此頁開始,標明頁碼及題號,回答問題。除引用法條外,其它引文,於註腳
標明出處;左側四分之一留白(供批改)。
末 頁:緊接答案末行簽名及填寫日期,以表小自己完成作業,無抄襲或其它不正當情
事。
繳交日期:96年5月18日(週五)。
案件事實
乙(住所:台北縣新莊市)向甲(住所:台北市中正區)借款80萬元,約定年利率
10%。在甲的要求下,乙簽發給甲一張面額80萬元、受款人為甲、年利率10% 及付
款地為甲的住所地之本票,供為擔保之用。
借款清償期屆至後,因乙未清償且避不見面,甲向台北地院起訴乙,同時主張上開本
票付款請求權及借款返還請求權,請求判決被告給付原告80萬元及自借款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年利率10%計算的利息。書狀先行程序中,被告乙未曾提出抗親狀。進行言詞辯論
時,乙以言詞對甲提起反訴,並主張甲(反訴被告)向自己(反訴原告)借用一部M機器
(市價120萬元),以及當初甲並未交付該筆借款80萬元,請求法院判決反訴被告甲
返還M機器,並確認甲的80萬元借款返還請求權不存在。
問題:
假設甲、乙均提供充分證據,能證明乙向甲借款80萬元、甲向乙借用M機器。試問
對於甲、乙二人的訴訟,受訴法院應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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