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幫楊宗緯,因為謊報年齡是72年次,涉嫌偽造文書公訴罪,檢察官主動偵辦,下午約談了楊宗緯本人,還有製作人詹仁雄,和游姓執行製作,審理速度很快,大約1個鐘頭之後,楊宗緯就步出台北地檢署,他也再次向社會大眾道歉,自己做錯了事!
結束偵訊,因為偽造文書被約談,楊宗緯面對鏡頭,向社會大眾致歉。楊宗緯:「我覺得做了不好的示範,造成大家的困擾,我自己也蠻愧疚的,在這邊,還是謝謝大家的關心,很抱歉這樣子。」
強調配合檢方辦案,事實上,在開庭的前5分鐘,他早已經低調現身,步入地檢署之後,楊宗緯很配合的打開包包,讓法警做例行性的檢查,同一時間,製作人詹仁雄也準時向檢方報到。製作人詹仁雄:「該說的都已經說過了,等我們出來再說好不好。」
包括楊宗緯本人,製作人詹仁雄,另外還有一位游姓執行製作,下午都同時被約談,檢方要了解,楊宗緯涉嫌偽造文書,原本67年次謊報成72年次的前因後果。記者:「為什麼想要謊報年齡?」楊宗緯:「謝謝。」
到底為什麼要竄改年齡,楊宗緯沒有回答,結束約談之後,馬上回製作單位,開會準備明天的金曲獎,被偽造文書的公訴罪纏身,會不會再次約談,就得看楊宗緯有沒有向檢察官全盤托出,吐漏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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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還沒念過刑分 可是刑法 第 211 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罪)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要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嗎?我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損害耶 是有違善良風俗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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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律非常平等,它一視同仁地,同時禁止富人與窮人偷麵包、行乞、在橋下睡覺。
-- Anatole F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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