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sushaochi:推..我最近晚上都沒有公車可搭 都改道了 XD 11/12 00:52
推 ffdagger:推~國情確實是幾十萬人上街遊行不罕見,他民主國家沒得比 11/12 00:55
推 pinhanpaul:推~國情不適合,且適當限制原本就是憲法所允 11/12 00:58
推 hsushaochi:恩 我覺得 影響路權倒是可以討論 但"安全衝突"似乎就 11/12 00:58
→ hsushaochi:預設了遊行一定會有暴力行為? 11/12 00:59
推 braveryhyde:我連要去上課都要被在西門町趕下車走的過去..Q_Q 11/12 00:59
→ pinhanpaul:科技發達的今日有什麼意見一定得透過遊行才能表達...?? 11/12 01:00
→ braveryhyde:&事實上你講幾十萬人的遊行根本就不是集會遊行法"實際 11/12 01:00
→ braveryhyde:"規範到的對象:x 11/12 01:00
→ newsimon:從何說起 11/12 01:39
→ braveryhyde:哪個從何說起?? 11/12 01:42
→ newsimon:實際規範的對像 11/12 01:44
→ braveryhyde:你想想看,紅衫軍跟多次遊行,沒申請or違反申請要件 11/12 01:46
→ braveryhyde:又如何?在這種大規模遊行,事實上政治力會比法效力 11/12 01:47
→ braveryhyde:重要的多,因此政治協商反而會成為很重要的要件 11/12 01:47
→ braveryhyde:這個是某樓上奇怪要引廖元豪卻不引較新的某篇文章論點 11/12 01:48
→ newsimon:我認為應該說是 不受控制才恰當 11/12 01:49
→ newsimon:當 人民的數量超出政府所能控制的範圍時 產生的情況 11/12 01:50
→ braveryhyde:不受or不能or不敢,這邊用詞很有趣... 11/12 01:51
→ newsimon:所以我才在下一篇提到 當數量也是考量平等的原因 11/12 01:52
→ newsimon:更正 無法控制 或許比較不會有解釋的空間 11/12 01:52
→ braveryhyde:唔,假使人多到無法控制,則申請又有何種意義?? 11/12 01:54
→ braveryhyde:而且如果從基本權限制角度,人多人少應該不是影響點:p 11/12 01:55
→ braveryhyde:人多都聚集在凱道v.s.人少忠孝東路走九遍:P 11/12 01:56
推 ffdagger:來得及叫警察停修去站路口 還能"稍微"處理一點突發狀況 11/12 01:56
→ newsimon:總比報備制來的妥當 無法控制只是結果 11/12 01:56
→ braveryhyde:前者要申請限制遊行人、後者影響行路人一般行動自由 11/12 01:56
→ braveryhyde:要討論限制,基本權衝突時應該要優先保護誰,你的立法 11/12 01:57
→ newsimon:你的說法更為精確 但我那篇回文有他的源由 11/12 01:57
→ braveryhyde:目的應該要講清楚,不然拿刀來切一半人人都會@@ 11/12 01:57
→ newsimon:是要回應人少報備 人多許可的論調 11/12 01:58
→ braveryhyde:不過這樣講也不代表我支持or反對什麼制度啦... 11/12 01:58
推 FantasyNova:話說公法雷有決定跟哪個老師了嗎? 11/12 01:58
→ newsimon:應該是 對其他基本權利侵害的程度 作為區別的標準 11/12 01:59
→ braveryhyde:還沒@@...名額有限但是心意未決XD 11/12 02:00
→ braveryhyde:恩恩,因此人多、人少為基準就會像我講的未必是重點:p 11/12 02:00
→ braveryhyde:因為影響一般人行動自由的,好像不是集會人數,而是地 11/12 02:01
推 hsushaochi:林三欽上課好像在打太極拳喔 11/12 02:01
→ braveryhyde:點跟範圍 11/12 02:01
→ braveryhyde:他對我們挺好的XD我們會找他問其他老師報告的靈感XD 11/12 02:01
→ newsimon:的確,但不可否認的,當人數越來越大時,侵害可能性也會 11/12 02:02
→ newsimon:隨之提高,不僅僅是用路權,路人的生命身體也有危險 11/12 02:03
→ braveryhyde:假如是你這樣的考量那我不太同意以人數做為分類就是 11/12 02:05
→ braveryhyde:平等原則那一刀要怎麼切應該要再更審慎考量一下 11/12 02:06
→ braveryhyde:你所說的用路權跟生命身體權,是否必然與人數畫等號? 11/12 02:07
推 tako912:一點淺見 用路權跟生命身體權不必然與人數畫上等號 但卻會 11/12 02:12
→ tako912:隨著人數的增加而增加其可能危害的潛在風險 正如酒駕酒測 11/12 02:13
→ tako912:值得多寡不必然會造成車禍肇事 但卻會增加他肇事的危險性 11/12 02:14
→ newsimon:剛剛B學長提的 讓我深思那刀該往哪裡切~ 11/12 02:17
→ newsimon:在權衡的時候 怎樣才認定他該被限制 11/12 02:19
→ braveryhyde:恩,加油@@這個可以好好想一下,究竟事物本質是什麼 11/12 02:21
→ newsimon:好困難= = 難怪紹杯給我60= = 11/12 02:22
→ braveryhyde:當你打算要給予差別對待時,事物本質是否相同如何判斷 11/12 02:22
推 pinhanpaul:似乎無論怎樣都無法避免事前審查 11/12 02:23
→ braveryhyde:60不錯阿,我大一上只有50XD 11/12 02:24
→ newsimon:鋪~ 他的分數真的是很難捉摸 虧我這麼認真跟他"討論" 11/12 02:26
→ newsimon:話說 戰意消失於無形了~~ 本來以為會被戰 11/12 02:27
→ newsimon:說不定明天就戰了 XD 現在是憲法課 11/12 02:28
推 pinhanpaul:雞排攤子都推出來了 11/12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