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8K357 (|殤|)
看板FJU-Laws95
標題Re: [建議] 歡迎財法來戰我
時間Mon Sep 29 21:57:22 2008
原文恕刪
還有我不是財法的
關於公司法填座位一事
這已經不是嗆不嗆的問題了
財法都請出他們的系主任來跟我們的班代協商了
班代只是在比我們更大的權力底下盡力維護我們的權利
班代只是個代表班上的代表罷了
班代辛苦了
班代並沒有最終決定權
面對前財法系主任&財法系主任
以權力來說
並非勢均力敵
話又說回來
為何財法不推派一位代表出來與法學司法班代進行協商
動輒就要請出系主任?
或許他們知道請出系主任他們勝算等於100%
分四個區域?
還真敢說 嘖嘖
難道財法沒能力處理自己事務到這種地步?
題外話
此次選課敝人認為是最誇張的一次
開放財法選課
如有以下我說的我沒意見
可以把同課程不同老師排在同一時段嗎?
既然財法要進來分一杯羹
為何不把所有課程都統一時間
不然有的人會卡到通識、有的人會卡到重修
或許高層認為
All pass是應該的
重修是你家的事
不好意思
重修的人不在少數
如果沒選到就要到學法、夜法重修
還要把時間花在晚上
時間的切割不太好掌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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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visyne:推這篇 09/29 22:18
推 pinhanpaul:財法戰力弱到有剩,只好雇打手。悲哀又可憐。 09/29 22:28
推 nobunaga1582:中肯推 財法的總大將都出來單騎討了 我們的卻在百戰 09/29 22:43
→ nobunaga1582:百勝 小亮哥都不小亮哥了=_= 09/29 22:44
推 tako912:中肯 系主任v.s.班代表 這樣一家親這種鳥話都說的出口 09/30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