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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送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獎補助項目-清寒學生獎助金」申辦事宜    ,請 查照並公布週知。 說明:  一、本辦法業經97.08.20(97)「學生就學補助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98學年度第2學期各系分配係依據各學系組別數為基準。  三、敬請各學系秘書(含進修部業間辦公室)將申請書及清寒學生獎助學金彙整名冊於    紙本於3月15號前擲回學務處生輔組彙整並轉送「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    」審議(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電子檔請回傳至029559@mail.fju.edu.tw    )。  四、相關「清寒學生獎助學金時實施辦法」、「申請書」、「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彙    整名冊」請逕至生輔組校內獎助學金網站下載。 申請同學請自行備齊相關表件經導師簽註意見,並於99.03.05(五)前送交至系辦 公室。             輔仁大學清寒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本校學生就學補助實施辦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之。 二、為達到協助清寒學生就學,提供經濟上有困難學生必要之幫助,使能順利完成學業。 三、申請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含進修部)學生因家境清寒影響繼續就學者。 四、助學金經費來源:助學金額由「學生就學補助委員會」視當年度預算經費議決。 五、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有意願工讀者。  1.領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符合申領弱勢學生助學金者。  3.符合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者。  4.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 六、請領助學金學生需完成服務時數,其實際工作要項與考評,由各使用單位規定並管理   之。 七、本助學金每學期以3個月計,每月以5000元為上限。凡領本助學金者須擔任服務   工作,並於完成工作後,得請領助學金。 八、申請程序:申請者請於公告之日起備妥下列文件,請導師簽註意見,由各學系秘書彙        整,於申請截止日前送交學務處生輔組。  1.申請表(請自學務處生輔組網頁下載)  2.前一學期成績單(1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免附成績單)  3.家庭年所得證明文件  4.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5.清寒僑生應檢附僑外組開具清寒證明書 九、本助學金申請案件經「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造冊並逕匯入學   生郵局帳戶。 十、本辦法經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   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5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