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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旅遊專家,以其經歷編寫並出版了旅遊參考工具書「深度歐洲遊」 (全書計10章,200頁),乙休旅股份有限公司未經甲之同意,將甲之書中第5至7章共50頁之全文,分為3 個單元登載於乙公司所屬旅遊資訊網站上展示、供人閱覽,但網頁下有載明出處(甲編著 之「深度歐洲遊」)。該網站係由乙公司向丙公司租用網站空間,提供資料委託丙公司建 置,免費提供給旅遊作家登載旅遊著作,亦免費提供網路使用者進入系爭網站瀏覽,以吸 引旅遊業者付費刊登廣告。乙公司與丙公司並在簽訂之網路合約中約定:乙公司提供之資 料,應遵守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且網站建置後,乙公司應自 為管理及資料維護。若丙公司在甲通知侵權事宜後旋即要求乙公司遷移系爭網站,請問乙 公司、丙公司是否侵害甲之著作權? 請各位當本案法官,對本案做適當判決!判決內容要依下述兩點說明: 1、乙公司、丙公司是否侵害甲之著作權? 2、不管前題答案為是或否,請找出法條依據說明判定的理由? 有沒有人知道答案的@@ --
rhyhaven:哼 連這個都不懂 (默默舉手07/06 23:45
popolp11:知道也不告訴你07/06 23:48
thew193:樓上不舉07/06 23:51
vanselo:樓下不舉 07/06 23:52
Kinglai:大家都知道吧 07/06 23:52
Kinglai:................ 07/06 23: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51.160
l11l11l:作業自己寫 11/10 16:03
a29577733:問黑法官 11/10 16:36
TokyoKind:又不是我的作業= =有修著作權的可以幫忙一下嗎 11/10 16:37
wifetaeyeon:千名黨 11/10 20:43
hecticgem:要當好人自己當 11/10 20:43
TokyoKind:看就知道樓上不會 新手 11/10 21:08
a2629123:又是哪個女生問的?@@ 11/10 21:09
TokyoKind:中原大學會計系 11/10 21:15
hecticgem:圖勒? 11/10 22:17
TokyoKind:男生 11/10 22:22
hecticgem:我是甲甲 11/10 22:35
※ 編輯: TokyoKind 來自: 123.0.51.160 (11/10 23:19)
l11l11l:原PO修推文 11/10 23:27
hecticgem:你原本想編輯文章承認自己是甲甲 結果用到我的推文是吧? 11/10 23:58
WongSha75Hi:光光你好會凹唷 人家明明意思表示很清楚了 11/10 23:59
TokyoKind:我修正題目而已 你自己要這樣推文的還賴到我頭上 11/11 00:51
TokyoKind:你是甲甲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吧 11/11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