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dding10121 (DARVISH)
看板FJU-Laws97
標題[情報] 特殊判決 罵人瘋狗肥婆無罪
時間Sat Nov 20 15:08:43 2010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罵人「癟三」、「齷齪的垃圾人」、「雜碎」、「瘋
狗」、「肥婆」,通通無罪?沒錯!
台北縣吳姓女老師與馮姓女子因為購買保險事宜發生糾紛,吳女不僅上網張貼馮女照片,
還在陳述自己受害的經過時,使用以上字句罵馮女,馮女氣炸告上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認
為,吳女的用語雖然不雅,但沒有公然侮辱犯意,遂判她無罪。
用語雖不雅 無公然侮辱犯意
據查,吳女向任職於某保險經紀人公司的馮女購買數張保單,發生糾紛;去年10月,吳女
以「Me」會員名稱,在知名財經網站討論區上,張貼馮女照片,留言罵她,馮女提告,板
橋地檢署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吳女。
肥僅表達外型 不能算貶損
吳女認為,她所評論都有根據,並非憑空捏造;她罵馮「垃圾人」、「雜碎」是因為她好
手好腳,卻用詐術騙別人血汗錢,對社會沒有貢獻。
法官認為,吳女指馮女以不正方法招攬保險取得財物,使用言詞並非毫無所本,且馮女所
涉罪嫌牽涉一般社會民眾利益,吳女並非抽象輕蔑地直接詈罵或嘲笑,並且是在特定網站
討論區內發表文章,應該屬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疇。
法官認為,「齷齪的垃圾人」、「雜碎」等字詞,與同篇文章中的「金光黨員、大騙子」
無異,而這部分檢察官已不起訴。
至於「癟三」、「瘋狗」部分,法官認為,吳女並非單純的想羞辱貶抑馮女人格,僅是描
寫馮女外在行為的態樣,並使「點閱文章的人得以融入現場情景」中,因此客觀或主觀上
,難以認為已達侮辱的程度。
法官還認為,「肥」並非負面評價之詞,「肥婆」僅是描述表達外型特徵,不致使馮女受
到侵害或貶損,不構成公然侮辱。
--
│ ███ ▂▄▃
││││
│ ˋ ◤Mooncat~◥││││ 「為什麼
,
│ ‵ ◤ ◥▏*_▂▁ ▋
│││ 為什麼教授這麼雞掰
│ ′ 、▌█
▊▉▏ │ 沒天理啊
……
…」
◢ ◤◢
◣▋◢ █
▋▊ ▕▅▇
◥◥*Mooncat~
◢ ▂▇ˋ█▆◤
▂_ ▁▄▆▇▃ by mooncat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28.92
推 lawboy:原PO死畜生!! 法官:僅描述個人特徵,不致受損害或貶損>.^ 11/20 15:21
推 hecticgem:樓上死窮鬼 11/20 21:38
推 TokyoKind:樓上娘砲 11/20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