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ong0107 :最後一句顯然違反媒體中立原則 03/10 09:54
恩恩
※ 編輯: mavscuban 來自: 111.249.138.67 (03/27 20:57)
有民眾在網路上PO文罵人,還把對方姓名中,加了一個「龜」字,被罵的人氣得告上法院
,結果,法官認為,龜這個字,有吉祥、長壽的意思,不構成公然侮辱。無獨有偶,有一
名桃園婦人,因為男友跟她分手後,就不接聽電話,於是怒氣沖沖的發簡訊跟對方說,如
果你不接電話,就要殺到你家去,男子擔心遭到不測,於是告這名婦人恐嚇,不過法官卻
認為,殺去你家的殺,指的是衝到你家的意思,而且當事人事隔8個月才以心生畏懼提告
,時間隔太久,最後也一樣宣告無罪。
民眾:「『龜』就是…龜毛啊,或者是動作很慢啊,很煩啊。」記者:「感覺就比較不好
嗎?」民眾:「對對對,負面的。」
民眾普遍認為龜字有負面涵義,一名男子在遊戲官網發表文章,批評得過兩次電玩冠軍的
陳姓男子是喪家犬,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還用「陳龜咩」三個字稱呼,被告公然侮辱。但
法官引用康熙字典,認為龜代表長壽吉祥,檢方認為這篇文章全在罵人,原告也說,就像
被用烏龜王八蛋侮辱,但高院還是作出無罪判決。
類似案例還有這一樁。記者:「講『殺』的感覺,會不會有危險性?」民眾:「如果講得
很凶狠,我會有點心生畏懼。」
真的有人覺得害怕告上法院,之前有對情侶分手,女方盛怒之下傳簡訊怒嗆,「你不接電
話,不回電話,我要殺到你家去」!結果男子提告,認為簡訊讓他心生畏懼,告她恐嚇。
桃園地院發言人徐培元:「如果告訴人有因此心生畏懼的話,他不可能一直到99年2月19
日,他才拿出簡訊來反告那個被告。」
女子說常使用「殺去哪裡玩」的慣用語,沒有威脅的惡意,法官引用殺出程咬金的例句,
說殺除了奪取性命,也有快速衝到的涵義,一樣不起訴,語言涵義跟著時代不斷改變,法
官卻翻閱硬生生的字典作出判決,是否合理,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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