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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志/台北報導  大學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會不會被退學?大學生犯了法之後,學校能不能將他開除 ?去年相繼有學生因為被退學而告到行政法院,為了避免爭議,立法院上午討論大學法部 分條文修正案,將授與大學學則、獎懲、學籍辦法法源。 世新大學黃姓學生因為學期中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被退學,去年告到行政法院,由於大 學的學籍、獎懲辦法當時並無明確法律授權,所以世新大學被判敗訴。經過校方繼續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才判定世新大學勝訴,因為大學生在校學習成果影響大學學術發展,將學 生退學,屬於大學自治範圍。另一名花蓮師院的學生則因縱火被退學,去年也告上法院, 最後校方勝訴。兩所學校雖然最後都勝訴,但也讓校方與教育部嚇出一身冷汗。 教育部表示,過去各大學對於學生學籍、獎懲管理依照大學自治的原則,由各校自行訂 定學則,但無法律授權依據,而學校的學生獎懲辦法內容又涉及人民權利,所以這次部分 修訂大學法時,特別在第廿五條中納入了學生獎懲辦法、學籍管理辦法,授與大學處理相 關事宜時的法源。 大學法增列的第廿五條之一規定,各大學可以訂定學則與獎懲規定,確保學生學習效果 ,但需經教育部備查。第廿五條之二則授與大學處理學生休學、退學、雙重學籍、轉學、 入學等學籍管理的法源依據。 修正後的大學法也規定,大學向學生收取的費用、用途及數額不可超過教育部的規定。          -- 뜠 我無法在夜裡入睡 親愛的你 因為思念一直來敲門 我若是天使 我起身為你祈禱 我只守護 用最虔誠的文 你所有幸福 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36.3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