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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是考慮給他水桶的, 因為我想若他不在意警告, 又繼續推文會對其他板友造成困擾。 後來就是因為板規沒有明文我才只給警告, 可是似乎大家覺得這樣不足以給他懲戒, 我當然清楚版規沒有規範這樣的行為, 但是版規就是因應著維護使用者的權益而生, 如果真的有必要,我們當然可以新增這條規範, 何況擾亂的定義十分廣,不可能訂立一條規範明確指出什麼樣的行為處以什麼罰則, 那樣板規可能會有十大頁。 我了解你的意思,但並不是純粹因為大家都說要浸我才這麼做的, 群眾暴力我想還不至於,但他對大家連日造成困擾是事實, 如果他在意被水桶就不會這樣做了,水桶的目的是直接的阻止他繼續下去。 就這樣吧,有什麼意見請寄我信箱。 謝謝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7.95 ※ 編輯: sheepy0319 來自: 220.139.7.95 (12/04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