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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JM48KG ] 作者: kevin605060 (提摩他老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輔大心理系回應了 時間: Tue May 31 18:01:40 2016 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師生討論會 時間:105年6月7日(二)18:00~21:00 地點:SF 851 對象:心理系全系師生 討論主題:回應本系朱姓學生臉書網誌文章 說明:這場討論會的目的,在於透過公開對話,釐清此次臉書事件中的各 方疑點。因相關事件尚在司法程序中,為維護當事人相關權益,我們將 不回應案件中相關細節內容,以維護當事人隱私。目前初步建議的討論 方向有兩點:系上處理相關事件及其作法所引發之爭議,以及網路傳播 中個人隱私與公共議題的邊界與矛盾。 誠摯地邀請關心的學生與老師參加,現場接受發問與提議 心理系辦公室 2016/05/31 來源:輔大心理學系 FBhttps://www.facebook.com/FJUPSY/?fref=nf 應該是設定未公開 系上私訊學生email幾封 終於要公開說明了 另外聽說系主任目前不在國內 這應該也是日期排到7號的原因之一吧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正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2.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4688904.A.510.html
twolight: 影分身之術!!! 05/31 18:01
DOOHDLIHC: 沒空 05/31 18:01
fearman5566: 查克拉不夠惹 05/31 18:02
AKB5566: 這枚引站? 05/31 18:02
aa58231: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版主意見 05/31 18:03
merceralex: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板主意見 05/31 18:04
ckpioneer: 在這個大家在亂的時間點......這篇會沉下去吧 05/31 18:04
eatk: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版主意見 05/31 18:05
lance8537: 跟八卦版生態好像 出事就有人在國外 05/31 18:05
piovoso: 「網路傳播中個人隱私與公共議題的邊界與矛盾」翻譯:誰 05/31 18:05
piovoso: 准你把這一切po上網的?乖乖吃河蟹好嗎 05/31 18:05
alan4023: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板主意見 05/31 18:05
danibaba5566: 名聲沒了 哭哭喔 吃屎吧 05/31 18:05
Iceballz: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板主意見 05/31 18:06
LeonardoChen: 司法處理就好了 05/31 18:07
zephyr105: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板主意見 院長出來面對啊 05/31 18:07
helloffx: 個人認為引戰,等候其他版主意見 05/31 18:08
elle: 如果當事人認同公開她的個人隱私 是為引起公眾注意 就不矛盾 05/31 18:09
elle: 很明顯 她需要幫助 FB是她個人管道 很榮幸她願意相信PTT是個 05/31 18:10
UniversalGod: 個人認為引戰,等其他版主意見 05/31 18:11
elle: 她能信任的平台 所以無法理解 網路傳播為何也是此次討論方向 05/31 18:12
elle: PTT是學術網路 歡迎任何一個需要幫助的學生 或者有意願參與 05/31 18:13
elle: 各類公眾議題的校友及民眾 難道輔大認為學生不該使用PTT嗎 05/31 18:15
zxlt3722: 翻譯:一堆87乖乖吃河蟹好嗎 05/31 18:16
dreamer16: 這件還蠻大條的,可是怎麼突然跑出個母豬文一直洗 05/31 18:30
fallheart: 關起門來清系囉~ 05/31 18:30
ckpioneer: 高調 05/31 18:32
有學長建議網路直播 小弟目前有點事在忙不知道最後會如何 還沒找人問 上面有提到走司法途徑就好了 我也覺得如此 這本來就不是“校內”的事了 第一時間直接報警才是正確的 不過大家也看到事情演變至此 只能說給各位當作借鏡 別再聖戰啦obov
mytoychiu: 「網路傳播 05/31 18:33
mytoychiu: 中個人隱私與公共議題的邊界與矛盾」好笑極了 要維護院 05/31 18:33
mytoychiu: 長的個人隱私就直說 別搞一個通案題目矇混視聽 05/31 18:34
※ 編輯: kevin605060 (114.136.12.215), 05/31/2016 18:38:5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ujixerox (114.136.84.1), 05/31/2016 18:39:24
otonashi1003: 推 06/01 01:05
arsonlolita: 還想喬喔 06/01 01:24
shoot81000: 直接走法律途徑好嗎本來就犯法了,誰管學校意見 06/01 13:40
shadow67: 推 06/01 22:11
timothy0212: 朱生文本不是都說一審判決了嗎......怎麼還一堆人在 06/01 23:27
timothy0212: 吵要走司法 06/01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