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諸約”,是指神在古時與猶太人的列祖所立的“約”而言,猶太人
大都明白“約”的涵義,即雙方在某一事上同意,雙方都遵守某一種規定以達
到某一種目的。
聖經並未明言神與猶太人的列祖立過多少種“約”,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曾
提及“約”的經文如下:
1.諸約,都是他們的。羅馬書 9: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2.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加拉太書 4: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3.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律法廢掉。加拉太書 3:17
我是這麼說: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
歸於虛空。
4.所應許的諸約。以弗所書 2: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
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
除此之外,希伯來書的作者則多次提及約的事情,而且宣佈"那穌作了更
美之約的中保”。歷年來,西方解經家列出一個諸約表,有人說共有八個約,
另一些人則主張只有七個約,這兩種主張均將新約包括在內。所以列祖諸約只
有六個或七個。主張神與列祖所立之約共六個的如下:
1.亞當約:人犯罪後,神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同時也宣佈亞當、夏娃
與地今後的情形。但本段經文並無“約”字。
~~創世紀 3:14~19~~
2.挪亞約:神用洪水滅世後,向挪亞應許不再用洪水滅世。神在此清楚宣佈說
:“我與你們立約”,又說是“永約”,並以虹為立約的記號,並
且神每次看見虹在雲彩出現,便紀念他與人類和動物所立的約。
~~創世紀 8:20~9:27~~
3.亞伯拉罕約:神選召亞伯拉罕,對他多次宣佈神要賜給他的福氣,但只有一處
經文明顯地提及“立約”的話,而且稱為“永遠的約”。神要立
他作多國的父,神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並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
他的後裔永遠為業,這約的記號為“割禮”。這約也被摩西稱為
以撒約與雅各約。 ~~創世紀 17:1~21~~ ~~利未紀 26:42~~
4.摩西約:神在西乃山對摩西宣佈他的一切律法之前,曾對摩西說:“如今你們
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
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跟著由
出埃及記二十章至三十一章,都是神吩咐摩西要傳遞與以色列人的律
例,包括道德律(十誡),社會律與宗教律(祭祀)等。
以後摩西在申命記宣佈這些乃是神與在曠野的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立
這約時是在火中,所以“火”為這約的記號。希伯來書作者曾引用耶
利米書 31:32的話,說神與以色列人曾在出埃及之後立約,就是指上
述經文而言。 ~~出埃及記 19:5~6、20~31章~~
5.應許地約:或稱巴勒斯坦約,或稱申命記約,是與神在西乃山立的約不同。這
約是因為神預知他們因為不遵守神的律法而被分散在萬國,所以在
他們進迦南地以前,再立一約,應許他們再返回迦南應許地永久居
住。
~~申命紀 29、30章~~
6.大衛約:神與大衛立約,應許他永遠有子孫坐在他的寶座上。該段經文並無“
約”字,但在耶利米書33:20~21稱之為“大衛約”,這大衛約的最終
承繼者便是神子耶穌基督。因此神與大衛立約之後不再與以色列人立
任何的約,直到“新約”來臨與實施的時候,即主那穌降世成立新約
而完成救恩的時候。
~~撒母耳記下 7:5~17~~
以上六個約,加上“新約”共七約
但是,還有一種利未約是被忽略的,那是在尼希米記13:29和瑪拉基書2:1~9
節所清楚指出的。至於此約在摩西五經中記於何處,解經家認為即民數記三章、
四章及八章有關利未人的訓言,他們是代替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一切的長子事奉
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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