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mond1618 (一萬頃的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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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今天開會小心得
時間Thu Dec 10 01:27:49 2009
傳道組代表發言 :
贊同小黑人禱告組的結論建議
惟論理過程有所不同
在此要提出協同意見書
一、 領袖會議主席定性
主席之職責應當是遵守所訂立之會議守則(此於2009 0929該次會議已確立)
而能於會議中使得會議成員有暢所欲言的空間及管控會議流程進展
以能達到充分溝通協調目的,主席須使每位成員能夠安然發表言論
並適時幫助團隊在會議中處於何處,亦即做出公正適當的裁決與整理論點方便討論
故而會議主席 亦是造就學生領袖中之一環
再者,本團契之領袖會議並非採社長主席獨任制,而係採輪流擔任制
誠然主席的權力是不至於太過集中,然如此在會議中即是
五組共和 平等相維的體現
不因何組何人擔任主席而會使主席的權力有何差別或變更為是。
二、主席之管控會議流程權限
主席能適時的在會議行使管控會議之職權,理屬當然
惟行使方式應符合 比例原則 不宜過度或僅有同一種處理方式
本席認為對於討論會議事項與閒話應有不同之處理方式
本案中該會議主席一律使用拍桌子怒斥制止 處理上皆無區別有所可議之處
對於不同情形應給於不同之對待為是
三、充分發言乃會議守則所保障權利
各組對於團契事項 ,自有其該組對於社務推動考量
當可以發言而後於言論市場受到檢驗 例如附議制度是其一
主席無權於發言前予以限制 否則即是侵害各組的發言權
另外亦不可於會議決定後以特殊身分立場 表示不認同
相關論述已於本席98學年度第一篇公開信有所表示 不在贅述
四、 主席管控會議中言論之界限
本於會議桌上市場自由之保障,與在愛中並無懼怕聖經原則
反對仇恨性言論與 威脅性舉動的言論且不論是言論或是象徵的行為表示亦同
推論如下,會議進行中不免會有失控或偏離會議事項情形發生
主席當可管控並予以裁決指示,但本席不認為可以對成員以 危險或非理性行為
等方式制止,若會議成員中有重大擾亂會議進行之情事 自可逐出成員於會議中
暫時不予其參予討論的權利。而非以大力拍桌咆嘯的方式
造成危害會議成員人身安全之虞。
對此本席認為比2009 11/24 會議上所帶給 諸位會議氣氛不佳侵害更甚
基於上述理由 本席認為有必要 確立會議主席之權限,且有違上述原則之人
應比照本人第二封公開信予以公開解釋 於PTT上平台已昭慎重
且應道歉尋求饒恕,如主耶穌另有啟示則優先順服
總上 皆是駿翰用愛心說誠實話 如有可議之處駿翰自聽從並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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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創造歷史的人
才有不朽的野心
務實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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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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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70495:BBS真的有比Facebook難用?? 218.175.36.195 12/1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