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感謝學長的回答
向您道歉關於我對於銀行的批評
問題在個人 而非公司
我覺得手續費適合理的
問題在於
我爸看契約的時候
只看的懂「違約費率」
看不懂 「躉繳費用」
消費者也有義務閱讀商品契約
但是我覺得應該要設計的更簡單易懂
畢竟很多人看不懂「躉繳」
我覺得得饒人處且饒人
業務員也承認過失
願意和我們談條件
就法律層面而言 業務員代表公司
因為消費者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弱勢
我想告知是很重要的
因為大多數人對於金融是不太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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