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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並不一定要標新立異才是真的有所謂的高格調吧! : : 個人的品味不一樣,怎麼可以說你那個名不見經傳的人就是好的呢..... : : 憤世嫉俗也該有個限度吧...... : : 尊重別人的想法也是滿重要的一件事.... : : 有人就是喜歡聽你所謂的"三"流.....他們自在啊..... : : 難道就要因此而看不起人........ : 我並不是說標新立異的才是高格調,只是不覺得總是聽那些 : 也不是那些隨波逐流的流行信徒.我厭惡的是幾近暴力式強勢 : 的大眾媒體.我也沒有看不起追求流行文化的群眾,只是覺得他 : 們可悲罷了;沒有自己的思想和個性,無法辨識事實真相與傳播 : 媒體所經手後的差距.不過我也只能嘆在心中..因為當我覺得他 : 們可悲時,他們或許正嫌我可笑呢!!至於憤世嫉俗...或許吧!! : 我是看不慣許多人事,但是我不攻擊個人,只批評現象.若因為不 : 習慣批判而沉默,卻一再說我偏激或憤世嫉俗,叫我如何心服口服 : 呢??不能因為沒看法或不想表達就否定他人發表意見的權利ㄚ!! : 如果說只因為我所吐出的個人論點讓一些人不茍同,那也只是我 : 的看法ㄚ!!不贊同的人大可大大方方的發表意見來場激辯,我可 : 不會沒度量到反目成仇....只是若因對我個人意見不認同而說我 : 偏激的話....那到底不尊重別人意見的是誰呢??? 哇!看的頭好痛! po短一點嗎!小千千跟小浩浩! 啊!好痛! 其實我們這個世代的人(不論大人小孩)都是 在這種半強迫似的媒體文化下成長!(還不會很暴力啦!) 不管是流行或是另類都有他們存在的價值及空間! 我不反對流行 我只是不贊同盲目的模仿 -- 為理想而死的人與因模仿他而尋求犧牲的人之間的不同 在於前者的死亡中極其完美地表現了他的理念 而後者所享受的卻是不能表現理念的苦楚 前者欣喜於勝利 而後者在痛苦中自得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