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年全國象棋聯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聯絡全國棋會情誼,倡導正當活動,提昇棋藝水平。
二、辦理單位:
1.主辦:中華民國象棋協會
2.協辦:日興堂食品公司、三好屋食品公司、北港象棋協會
三、參加隊伍:全國各地曾經有活動者
四、比賽日期:97年6月28日下午一時起及29日兩天
(97年6月28日中午12時起報到)
五、比賽地點:雲林縣北港鎮中山路42號(振興戲院)
六、比賽成員:領隊一人、棋手四人、候補兼教練一人
七、報名辦法:
1.通信報名:台北縣三重市仁愛街81-2號2樓
2.傳真報名:(02)8972-6078 林益世秘書長收
3.電話報名:0956193519 洽林益世
4.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20日止
5.報名費:每隊5,000元
八、比賽辦法:採瑞士制(積分編排),共弈九場
九、獎勵:
1.團體:冠 軍貳萬元,獎盃乙座
亞 軍壹萬元,獎盃乙座
季 軍伍仟元,獎盃乙座
殿 軍肆仟元,獎盃乙座
第五名參仟元,獎盃乙座
第六名貳仟元,獎盃乙座
2.個人:第01~04名獎金各伍仟元,獎盃乙座
第05~08名獎金各參仟元,獎盃乙座
第09~12名獎金各貳仟元,獎盃乙座
第13~16名獎金各壹仟元,獎盃乙座
第17~32名獎金各伍佰元,獎盃乙座
(個人前八名,晉昇壹段,最高昇至柒段)
十、頒發”特級大師”頭銜辦法:
1.第一名兩次者
2.前二名三次者
3.前三名四次者
4.前六名六次者
※前八名者頒發”象棋大師”頭銜
十一、個人第1~3名:獲第十五屆亞洲盃國手資格
十二、凡參賽者贈紀念品乙份
十三、大會提供6月28日之住宿及比賽期之膳食費用
(象棋之夜:6月28日晚設宴招待)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
(感謝中華民國象棋協會林益世秘書長熱心提供本則棋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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