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1288999 (@凌凌七@)
看板FJU_CLASS
標題[問題] 星期四3.4的消費者教育
時間Thu Oct 15 17:09:06 2009
課程類別:全人.社會
課程名稱:消費者教育
授課老師:李哲瑜
由於今天早上睡過頭....
之前都有去 想請問一下
今天早上是繼續講解法條還是有說要分組或考試的??
感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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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9.113
→ dimples6:分組而已 然後還有存證信函寫法 10/15 20:00
→ d1288999:那請問有幫沒分到組的人分組嗎??? 10/16 13:19
推 yuan224:沒分的人 老師會自己分 10/17 15:34
→ d1288999:感恩....... 10/17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