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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已是研三,從未有過愛之體會。 在他大四那年,由於他一直在一個固定的教室裡自習, 注意到一個也一直在那個教室上自習的女孩, 而且,很巧的是,那個女孩每次都坐在他前面。 他越來越喜歡她,內向的他卻不敢有任何舉動,只是每晚默默注視她的背影。 大四第二學期,已經不用上自習了,為了心愛的女孩,他依然每天自習。 當他把秘密告訴舍友們後,其他6個哥們一致決定幫他走出第一步。 於是,那天晚上,7個人一起去了教室。 但是,無論舍友們怎麼鼓勵他他就是沒有勇氣走出關鍵的第一步, 舍友們無奈地說:「看來我們也幫不了你了,自己努力吧。」 回到宿舍,他徹夜難眠,痛定思痛,決定第二天無論如何也要向她表白。 第二天晚上,他如期見到了她。 經過了心潮澎湃、坐如針氈等等過程,內心的兩個小人兒激烈大戰了 1800回合, 最後,浪漫的騎士勝利了。 他遞給姑娘一張紙條:「你好!我注意你很長時間了。 你是一個溫柔漂亮的姑娘,我能和你做個朋友嗎?」 女孩看完字條開始收拾書本,完畢,站起來轉身問他: 「我要走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接下來,他說了一句也許是他一生中說過的最經典的話: 「你先走吧!我還有幾頁沒看完。」 -- "I love my east coast fans. I'm from there. I'm eating New York Pizza, I drive New York jeeps but I'm saying let's keep it real for a second.If you're half the lover of music that you are, go back and study.Study how Party And Bullshit was me." 我愛我東岸的歌迷,我是從東岸來的.我吃紐約的比薩,我開紐約的吉普車, 但我的意思是, 講真的...如果你對音樂是一半的熱衷,那你最好回去再學習...... By 2Pa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3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