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輔仁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研究生學雜費收費標準表
一、學雜費收費標準:
院.系 文學院 外語學院 法律學院 社科學院 (大傳、體育、經濟除外)
學費 37,670
雜費 7,600
總計 45,270
註:1.碩士班第三年、博士班第三年起修習學分數(論文指導不計學分數),在九學分以下
者(含九學分)收取學分費,但以不超過學雜費收費標準為原則。在九學分以上,則
收取全額學雜費;若無修習任何學分者,則不收費。
2.藝術學院音樂碩士班另收取個別指導費11,211元整。
3.研究所(資管系、體育系、傳播學系)之收費標準採與理工、民生學院相同。
4.研究所(經濟學系)之收費標準採與管理學院相同。
http://140.136.251.199/upload/uploadfile/Public982/201071411485.d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4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