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官 - 擬訂作戰計畫與督導實施並協調有關單位與
一般作戰訓練 作戰行動有關事宜。
訓練官 - 依據訓練大綱,擬訂有關訓練計畫。
步兵官 - 指揮一個步兵連(含)以下部隊從事作戰訓練。
步兵
裝甲步兵官 - 指揮一個裝甲兵連(含)以下部隊從事作戰訓
練。
作戰訓練 野戰砲兵官 - 指揮連以下砲兵部隊作戰訓練或擔任砲兵部隊
砲兵 幕僚業務。
防空官 - 策定地區及單位之防空計畫及防空部隊之訓練計
畫事宜。
憲兵 憲兵官 - 指揮一個連以下憲兵單位服行軍事警察勤務及擔
任其他法令規定之事項。
政戰 一般政戰 政治作戰官 - 負責政戰工作、策劃、協調及推展。
人事 人事官 - 綜合辦理單位內所有人事業務。
動員官 - 負責管區與部隊間有關動員任務之實施。
人力
行政管理 兵役行政官 - 負責兵役制度建立之研究,兵役行政之策劃督
導,兵役法令之修訂及兵役幹部之訓練考核等
事宜。
行政 行政官 - 辦理單位行政工作政策與程序,並處理單位主
官及臨時交辦事項及管理有案卷事宜。
資訊管理 自動資料處理官- 負責電腦系統硬體操作維護及資料輸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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