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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氣之下針對槍手事件打了網誌 沒想到今天打開信箱 哭哭 居然有蘋果日報的記者詢問此事 我只能說記者真是恐怖 PS.那位記者是學長 是透過助教得知此事 送軍法審判不知道好不好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50.223
vmk600:好看 (誤) 04/28 20:46
invigorator:好看好看當然好看 04/28 20:50
invigorator:我們沒有義務幫他們保密 也用不着聲張 04/28 20:50
invigorator:只能說大傳盃都是新聞系在參加 早晚會傳出去啦 04/28 20:51
Elerhy:幹 那個記者是學姊 但是名字感覺就是男的啊...囧 04/28 21:09
CrazyAngel:剛剛查了一下萬能騎摸姿勢佳,偽造文書沒有軍法可以判 04/28 21:09
invigorator:根據大清例律 比賽當中偽造證件 該當何罪 04/28 21:11
CrazyAngel:所以是普通的一般司法審判,不知道會不會退學就是了。 04/28 21:10
invigorator:習賢德:嗯.........沒有罪 04/28 21:11
nihonichiban:但台獨國父與綠豆湯罪加三等 04/28 21:26
CrazyAngel:那外交特考有沒有罪加一等。 04/28 21:33
eden055:有記者? 媽!!我在這裡~~~~ 04/28 21:48
Sigua:有皇上龍內褲可否免除死罪? 04/28 21:47
fjumomo:將軍 我一定會判你有罪 04/28 22:56
talenlo:哪個記者? 04/28 23:47
Elerhy:徐銘穗 04/28 23:50
talenlo:喔喔 跑社會的 04/28 23:56
dd2:不可思議~但這種事情很容易被發現....太天真了啊!! 04/29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