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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nce1990 (BELA)》之銘言: : 大家應該都知道宿舍續住要繳訂金吧~ : 就在剛剛 : 我問樓下的社監阿姨 : [訂金會退還嗎?] : [不會] : [為什麼?訂金不就是押金嗎~確保妳不會占了床位就跑掉而已阿~~~~] : 妳們知道社監阿姨回什麼嗎? : [訂金是要確保妳們續住的資格] : 那些不能代表我們續住的資格嗎? : 況且是先知道自己能不能續住才要繳訂金的阿!!!!! : 剛剛我打給我媽跟她說這件事 : 她也說她從來沒聽過訂金不能退的!!!!! : 就算是去輔大診所忘了帶健保卡她叫妳押"訂金"500 : 到最後也還是會還妳!!!!!! : 明明都是"訂金"定義卻有那麼大的不同!!!!! : 快!!! 我要一個合理的理由!!!!! 我想你可能誤會了,訂金不等於押金喔 你舉的輔大診所例子的那是"押金",會退還 民法上的訂金=定金,可以參考以下定義與效力 第 248 條 (收受定金之效力) 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第 249 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所以宿舍先要求繳的那1000元, 如果你之後不住的話會因249條第2款無法請求返環; 如果確定會住的話,那1000元會抵掉住宿費(第1款中"給付之一部") 可能阿姨的回答不是很明確讓你誤會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60.34
K8K357:推專業! 05/04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