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uku1:支那人 05/08 12:07
→ BUDIRM:河蟹 05/08 12:07
噓 takuson:......................... 05/08 12:07
推 jody893011:副區長 跟蕭萬長平起平坐 05/08 12:07
推 WeasoN:要體諒天朝官員啊 人家官員在家鄉都直接拿了就走 05/08 12:08
噓 wllt:幹你娘 05/08 12:08
推 certifi:阿扁不用負責嗎? 05/08 12:08
推 pfish9130:別這麼說,我們一定嚴懲那個店長,那你受驚了 05/08 12:08
→ babka:忘了付賬 只記得塞口袋 426不意外 05/08 12:08
推 bigbigword:等等我也去邊走邊說忘了付錢試試看 05/08 12:08
推 doctor2tw:接.........手機?他是辦哪一家的手機啊!? 05/08 12:08
→ WeasoN:是我們這些非天龍人的台巴子自己在這大驚小怪 05/08 12:08
→ abbei:這理由真棒。 05/08 12:09
噓 lovpeace:糊塗個屁~~~~你以為你還在中國嗎? 05/08 12:09
→ divus:主任月薪4000多塊RMB才真是有點少 不知有無檯面下的bonus 05/08 12:09
→ babka:大陸電信在台灣也能通.... 05/08 12:10
→ suckpopo:黑心手, 自己拿 05/08 12:10
噓 XVN:蛆:拿個東西是善意的表示 陸客就是神 05/08 12:10
→ sziwu:那種情況不是應該主動緩頰說就送給天朝官員吧... 05/08 12:10
→ lightnsalt:竊盜不是非告訴乃論的刑事嗎?為什麼可以和解不起訴 05/08 12:10
噓 Johnny13:你吃屎好了 05/08 12:10
推 albert7387:請問 飭回 跟 請回有什麼不同? 05/08 12:10
推 valenci:不是非主任? 還在主任? 05/08 12:10
→ laklak:看得起才拿 還不下跪謝恩 05/08 12:10
→ repise:老梗又爛 05/08 12:10
推 froginddd:支那豬拿你東西是看的起你,還起訴??? 05/08 12:10
→ sziwu:要是在祖國 這家店應該過幾天就結束營業或換老闆了.. 05/08 12:10
推 hacedor:天朝官來鬼島消費,你們這些台巴子早該自動雙手奉上 05/08 12:11
→ ferventuglyb:家境不差 4K RMB也太好笑 比大學生22K還弱 05/08 12:11
推 qoomii:飭回跟請回沒有不同,只是一般人以為請回比較好聽而已 05/08 12:11
→ qoomii:還有,只要店家和解了,偷竊金額這麼小,地檢署處理的作法 05/08 12:12
→ XVN:尊貴的陸客口頭道歉 比法律還高一級呢 05/08 12:12
→ qoomii:差不多都是這樣,跟小偷是誰沒有關係(媽的我又認真了) 05/08 12:12
噓 hungyacom:台灣不歡迎竊賊426 快滾 05/08 12:13
推 FWGHT:連偷兩次是怎麼回事? 05/08 12:13
→ ccl007:錄下倪子川分兩次把BB霜"塞進"褲子口袋 05/08 12:13
→ qoomii:微罪不舉依刑事訴訟法的確可以職權不起訴。 05/08 12:14
→ XVN:店家看到26就和解了 如果是台灣人偷的話...科科 怕26喔 05/08 12:14

推 CoolKJ:我也去巴低shop都BB 再道歉.. 05/08 12:14
推 a2156700:買東西 偷東西 買東西 偷東西 05/08 12:15
→ CoolKJ:來看看我會不會被起訴... 05/08 12:15
推 qoomii:你去偷啊,看超商要不要跟你和解,其實會和解比較奇怪吧 05/08 12:16
→ qoomii:我比較想知道哪一家超商 05/08 12:16
推 sziwu:BB霜叫微罪不舉???那上次有個偷奶嘴的被告偷竊怎麼辦...哭哭 05/08 12:16
→ ccl007:我是有看過超商罵一罵小孩就放他走的~ 05/08 12:17
→ sziwu:偷竊也沒辦法合解吧...它不是非告訴乃論嗎? 05/08 12:18
→ kent1974:以後超商要張貼告示:"426偷竊每人以2罐為限,偷完為止" 05/08 12:18
推 IEFW:進警局法院還當天放走的,我昨天才看到~ 05/08 12:18
推 guanrulee:他是非本國籍的 可能不一樣吧 除非樓上幾位把他當本國籍 05/08 12:19
→ nightwing: 噁心 土匪國的成員... 05/08 12:19
推 FWGHT:非本國籍的犯法沒被拘留過嗎?guanrulee? 05/08 12:20
推 apflake:進去軍事單位拍照都沒事了,兩罐bb霜有甚麼好大驚小怪 05/08 12:20
→ ccl007:如果是東南亞來的可能.... 05/08 12:20
推 joeblack0205:分二次塞進口袋...... 05/08 12:21
推 Benjamin901:426,不意外 05/08 12:22
→ XVN:政府怕26阿 腿軟成這樣 偷東西可以道歉了事 以後還得了.... 05/08 12:22
推 sunnywing:沒關係 BB霜國務機要費幫你出 05/08 12:23
推 sai19890111:比天龍人還天龍人 05/08 12:26
→ nightwing:中國人是沒有道德以及法治觀念的 不愧被稱為土匪國 05/08 12:28
推 shinrei:如果真被偷走, 損失就是該班店員自付欸.BB霜算是高單商品. 05/08 12:30
→ joe2:你傻逼 05/08 12:30
噓 Roland100:「挖2塊錢路旁菊花 婦銬腳鐐 訊7小時」 一樣偷竊兩樣情 05/08 12:31
→ apflake:挖菊花那個婦人的事主是公所,公所不願追究警察還是照移送 05/08 12:33
噓 gn00686313:品性不好的人當官真是老百姓的悲哀啊 05/08 12:34
→ S522:沒念過法律的酸民,又是22k等級的大學生 完全不意外 XD 05/08 12:40
噓 rogerable:426 go die 05/08 12:40
→ S522:竊盜是非告訴乃論,所以警方移送這部分沒有問題,檢察官部分 05/08 12:41
噓 rigor:禁止入境 05/08 12:42
→ smalldick:不會做人 說送給他不就好了 還讓祖國人尷尬 05/08 12:42
→ S522:認為是輕罪所以不起訴也沒錯,至於和解部分我相信是與店家民 05/08 12:43
→ S522:事上面的妥協。至於有某些酸民扯波斯菊,那個摘花有被判刑嗎? 05/08 12:44
→ kent1974:[央視]扒竊體驗赴台遊班班客滿,商店警局檢署一條龍服務 05/08 12:44
→ puec2:問題是店家吧,幹嘛和解?應該告到底! 05/08 12:45
推 KEYSOLIDER:不意外 05/08 12:46
噓 R2:碰到小老百姓就一堆規矩,程序的好不堅定 05/08 12:48
→ R2:碰到426就軟趴趴 找各種藉口開脫 真諷刺啊 05/08 12:49
噓 ilanese:對上朝小官都比卸任元首禮遇多了,阿扁還被上手銬…… 05/08 12:53
→ kyle824:逛超商能逛20分鐘...... 05/08 13:00
噓 Safin:幹無要臉的竊賊 及掰 05/08 13:05
噓 mgdesigner:官場現形記 05/08 13:26
噓 limphinhian:幹你媽的發生這種事,阿扁不用負責嗎!!! 05/08 13:28
噓 incubus:因為在中國都可以直接拿Y 05/08 13:40
噓 Hyman:中國小偷連偷兩次!兩次都在講手機忘記結帳 05/08 14:04
→ Hyman:許恭仁檢察官,台大法律,會是下一任檢察總長嗎? 05/08 14:11
噓 sid3:不和解不小心店被關 能不和解嗎? 05/08 14:12
噓 Fengliu13E:偷東西不要臉 05/08 15:05
噓 DancingDoll:忘了付錢個頭啦鬼支那 05/08 15:25
→ crea0520:那我以後也不小心拿走,也不用辦我囉?? 05/08 15:26
噓 zxcvbbb:幹 05/08 15:26
噓 leoleo8372:台彎老百姓撿個空罐就...426就特權 這款法官 嘖 05/08 15:36
噓 azureashin:...說對不起有用要警察幹嘛! 馬 05/08 15:46
噓 bzbread:5566表示: 我難過 05/0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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