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lieShu (Ellie)》之銘言:
: 不知道~本來我只想寫一個主題,
: 老闆東弄西弄說是要寫成四篇,
: 之前有一篇快完成了,
: 結果週一他又說要把快完成的這篇,拆成兩篇。
: 今天我把改好的兩篇中的一篇送給他,
: 他還要再修還要送給人家看,
: 等到送去期刊那邊大概是三月中了吧~
: 期刊還要送給四個審稿委員審兩個月,
: 一審完退回來修改再送二審~~~
: 總結:下半年。
所以你最快也得唸2004年度囉...
那...利用這半年找個好對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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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是不是就等於不存在??
記住的,是不是永遠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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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73.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