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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lieShu (Ellie)》之銘言: : 不知道~本來我只想寫一個主題, : 老闆東弄西弄說是要寫成四篇, : 之前有一篇快完成了, : 結果週一他又說要把快完成的這篇,拆成兩篇。 : 今天我把改好的兩篇中的一篇送給他, : 他還要再修還要送給人家看, : 等到送去期刊那邊大概是三月中了吧~ : 期刊還要送給四個審稿委員審兩個月, : 一審完退回來修改再送二審~~~ : 總結:下半年。 所以你最快也得唸2004年度囉... 那...利用這半年找個好對象吧...:) -- 看不見的,是不是就等於不存在?? 記住的,是不是永遠不會消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73.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