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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前況有三:自殺 安樂死 老師還沒講 關於自殺 他究竟是否為一種權利? 他是否為一種思想? (比如說自殺可視為肢體語言的展現?) 大家來想想看者兩個問題吧 其他人也可以把功課PO上來呀 反正係別重複率不低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48
tomatoyin:那我PO微積分問題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05/11 00:13
maehara:你看其他人誰有修呀....(我沒有~~) 05/11 13:11
wil891607:我有修耶!汁汁小姐不嫌棄就來吧!^^ 05/16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