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ehara (強氣至上)
看板FSHS-95-301
標題[課程]人身自由權之拋棄
時間Thu May 10 22:29:24 2007
可能前況有三:自殺 安樂死 老師還沒講
關於自殺
他究竟是否為一種權利?
他是否為一種思想?
(比如說自殺可視為肢體語言的展現?)
大家來想想看者兩個問題吧
其他人也可以把功課PO上來呀
反正係別重複率不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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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48
推 tomatoyin:那我PO微積分問題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05/11 00:13
推 maehara:你看其他人誰有修呀....(我沒有~~) 05/11 13:11
推 wil891607:我有修耶!汁汁小姐不嫌棄就來吧!^^ 05/16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