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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告訴的重點是在“假”藥跟仿冒的話 在現實中的確有可能有無罪的機會... 那就是裡面一直講說德國藥有“專利”... 專利這種東西一般人以為只要掛上專利就不能仿冒了 我記得玲惠也有講過說這德國藥品是世界專利怎樣怎樣... 但是專利的重點是要登記申請才有效...就算是美國跟德國專利 如果在台灣沒有在專利局登記也是不受台灣法律保護... 所以就算告也告不贏...因為沒有承認存在的專利那又怎麼有侵害權利的存在? 一般來說這種專利侵害的案件都是賠錢居多 法律上算是不當得利 這種就是賠對方錢 然後再根據民法裡面的損害賠償之類的去賠 實際上要怎麼算我有點忘記了.... 以上是以前學過一點智財的心得....如果有錯誤還望見諒〒△〒 大家一起看娘家長知識吧...XD -- 我的地球足跡~ 中國香港北京南京深圳廣東上海‧重慶~ 美國紐澤西紐約加州舊金山洛杉磯日本東京‧琦玉‧九州大阪~ 未完~待續 http://genkiboy83.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28.43
xslay :b( ̄︿ ̄)d原PO認真了 04/16 17:39
bullce :德國藥品有和台灣廠商簽代理權 不大可能在台灣沒登記 04/16 17:44
genkiboy :反正整個劇情都是漏洞...多了這個大洞也不算啥...XD 04/16 17:47
ice0110 :所以說有代理權一定是有申請專利嗎? 我對這不太懂 04/16 17:56
bullce :假如德國藥品沒在台灣申請專利 那台灣廠商何必搶代理 04/16 18:00
bullce :權 大家都學建弘 自己製造藥品販售即可 04/16 18:01
nocture :你以為你在看洛城法網嗎?整部片子都是大漏洞 04/16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