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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一下編劇的觀念 在法律上 離婚只消滅"夫妻關係",完全不影響"親子關係"與扶養義務 民法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 除非出養小孩,否則一輩子到死仍然是他的小孩 所以,麗芸 離婚只會讓你失去丈夫,但不可能會讓小孩失去爸爸(現實照顧與否就看良心囉) 不想失去老公就直說嘛! 實在沒必要拿小孩當藉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45.79
wlvfgqaz :我就覺得很奇怪 他一直說不能讓弟弟沒有爸爸 一直要 08/02 17:42
wlvfgqaz :建弘負責 那這樣不就等於把弟弟往建弘那邊推 他又要 08/02 17:43
wlvfgqaz :不能沒有弟弟 他們又不可能復合 整個邏輯就是很怪... 08/02 17:43
aponla :編劇真的很弱 幫壘魂編個新男友是會怎樣 08/02 17:51
aponla :硬要巴著這樣一個爛人 理由又非常牽強 腦殘的角色 08/02 17:54
aponla :不離婚就算了 又不去告安琪 拖戲也拖的合理一點吧 08/02 18:00
aponla :想看的韓劇都快追完了 娘家的劇情還是沒什麼進步 08/02 18:02
aponla :還是繼續看最後五分鐘就好了 08/02 18:03
DRAWER :民視沒男演員了 所以壘魂不能報仇不能離婚 08/02 21:21
DRAWER :騙說要反擊 結果編劇根本掰不出來 @@ 08/02 21:23
yaliu :明明自己還很愛,卻常常拿小孩當藉口...以後在告訴 08/03 00:24
yaliu :弟弟,我就是為了你才不離婚的,雖然我很痛苦....= = 08/03 00:25
yaliu :累魂的痛苦委屈等等等的,都馬是自己造成的 08/03 00:26
asiaren :其實麗芸還是很愛建弘吧 08/03 12:03
asiaren :只是被一而再的被他羞辱,硬撐著不承認 08/03 12:03